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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知识产权协会10月预警信息

点击:500 2025-11-03 15:11:16

(一)经贸预警信息提示  

1、墨西哥对华聚碳酸酯板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5年10月7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成品和半成品聚碳酸酯板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初步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其中,江西聚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3.6502美元/千克,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为3.6654美元/千克。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3916.90.91、3920.61.01、3921.19.91和3925.90.99。措施自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四个月。
2、墨西哥对华钢制螺栓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5年10月2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称,应墨西哥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钢制螺栓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7318.15.04和7318.15.99。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3、印度对涉华尼龙6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5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俄罗斯、泰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相对粘度为3.0至3.6的尼龙6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9081011、39081019项下的产品以及39081039、39081041、39081049、39081069、39081079和39089000项下的部分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至2022年、2022年至2023年、2023年至2024年及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4、墨西哥对华聚氯乙烯涂塑布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5年9月30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称,应墨西哥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聚氯乙烯涂塑布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涉案产品为每平方米重量大于440克且不超过1500克的聚氯乙烯涂塑布,涉及TIGIE税号3921.12.01、3921.90.99和3926.90.99项下的产品。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5、印度对华硼硅玻璃餐具器皿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5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硼硅玻璃餐具器皿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7013 2800、7013 3700、7013 4200、7013 4900和7013 990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及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6、巴西对华耐火材料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5年9月30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5年第75号公告,应巴西耐火材料生产商协会于2025年1月30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耐火材料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6815.91.10、6815.91.90、6815.99.19、6815.99.90、6902.10.18、6902.10.19、6902.10.90、6902.20.10、6902.20.91、6902.20.99和6902.90.9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10月至2024年9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7、美国ITC发布对用于液晶显示器的玻璃基板及其下游产品和制造此类基板的方法II的337部分终裁
       
 2025年9月3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用于液晶显示器的玻璃基板及其下游产品和制造此类基板的方法II(调查编码:337-TA-1441)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5年7月15日作出的初裁(No.28)不予复审,即基于和解,终止本案对列名被告美国VIZIO, Inc. of Irvine, CA的调查。
8、美国ITC发布对移动蜂窝通信设备的337部分终裁
         2025年9月3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移动蜂窝通信设备(调查编码:337-TA-1456)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5年9月10日作出的初裁(No.7)不予复审,即基于申请方撤回,终止对列名被告芬兰HMD Global of Finland的调查。
9、沙特阿拉伯对华易拉罐铝盖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5年9月30日,沙特阿拉伯外贸总局发布公告(案件调查号AD-25-2) 称,应沙特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厚度介于0.213~0.250毫米、直径介于50~63毫米的饮料易拉罐铝盖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涉案产品的沙特税号为8309.90.70.00.00。
10、印度对涉华PET薄膜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5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孟加拉国、泰国和美国的PET薄膜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次调查产品为厚度8-100微米的PET薄膜,不包括用于太阳能电池板的PET薄膜。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39206210、39206220、39206290、39206919和39219094。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及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11、印度对涉华热转印纸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5年9月2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热转印纸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48099000、48102200、48102900项下的产品以及48021010、48070090、48089000、48101390、48101490、48101990、48109900、48114900、48119099、48169090、48219090、48236900、48237090和48239090项下的部分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及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12、印度对华太阳能封装材料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5年9月2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RenewSys India Pvt. Lt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太阳能封装材料(不含EVA封装材料)(Solar Encapsulants excluding EVA Encapsulants)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次调查产品为聚烯烃封装材料(POE)和EVA-POE-EVA 封装材料(EPE)。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39019000、39201099、39202090、39206290、39209919、39209932、39209939、39209992、39209999。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至2022年、2022年至2023年、2023年至2024年及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13、印度对华三聚氰胺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5年9月2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三聚氰胺(Melamine)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2933610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及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14、美国对中国产玩具蛋实施召回
         2025年10月2日,美国CPSC宣布对中国产玩具蛋实施召回。
         此次召回的产品为Evermore玩具蛋。产品是金色,里面有包括玩具飞机在内的7种不同玩具。
         产品内的玩具飞机铅含量超标,如果幼儿摄入铅,会导致不良的健康问题。
此次召回的产品于2025年3月-2025年4月在美国销售,售出约98350件,售价约为10美元。
         截至目前,未有事故和人员伤亡报告。
         CPSC建议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并联系In Motion Design以获得全额退款。
15、墨西哥对华纸板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5年10月10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纸板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0.3702美元/千克临时反倾销税。本案涉及TIGIE税号4810.13.07、4810.29.99、4810.32.01、 4810.39.99、4810.92.01和4810.99.99项下的产品。措施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四个月。
16、墨西哥对华儿童自行车作出反倾销期间复审初裁
         2025年10月8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儿童自行车作出反倾销期间复审初裁,初步裁定将现行反倾销税由13.12美元/辆提高至57.19美元/辆,继续反倾销复审调查。涉案产品为10至20英寸的两轮儿童自行车,涉及TIGIE税号8712.00.05项下的产品。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17、欧盟对华陶瓷餐具和厨具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5年10月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餐具和厨具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倾销对欧盟产业的损害会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决定继续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中国涉案企业反倾销税率为13.1%—36.1%,税率详见下表。涉案产品的欧盟CN编码为ex 6911 10 00、ex 6912 00 21、ex 6912 00 23、ex 6912 00 25和ex 6912 00 29(TARIC编码为6911 10 00 90、6912 00 21 11、6912 00 21 91、6912 00 23 10、6912 00 25 10和6912 00 29 10)。本次日落复审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分析期为2020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18、马达加斯加对进口面粉作出保障措施期中复审终裁
         2025年10月7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马达加斯加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马达加斯加调查机关(ANMCC)对进口面粉作出保障措施期中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实施保障措施。涉案产品的马达加斯加税号为11010000。
19、马达加斯加对进口浓缩乳及稀奶油作出保障措施期中复审终裁
         2025年10月7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马达加斯加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马达加斯加调查机关对进口浓缩乳及稀奶油作出保障措施期中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实施保障措施。涉案产品的马达加斯加税号为04029100和04029900。
2025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硼硅玻璃餐具器皿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7013 2800、7013 3700、7013 4200、7013 4900和7013 990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及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20、马达加斯加对进口毯子作出保障措施期中复审终裁
         2025年10月7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马达加斯加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马达加斯加调查机关(ANMCC)对进口毯子作出保障措施期中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实施保障措施。涉案产品的马达加斯加税号为63011000、63012000、63013000、63014000、63019000和63090030。
21、墨西哥对华焊接用微丝作出反倾销期间复审初裁
         2025年10月6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焊接用微丝作出反倾销期间复审初裁,初步裁定将现行反倾销税由从价税18.97%调整为从量税1.02美元/千克,继续反倾销复审调查。涉案产品为直径0.6~1.6毫米,无论是否涂镀铜,通过电弧加热熔化以焊接钢材的锰硅合金实心碳钢丝,涉及TIGIE税号7229.20.01、7229.90.99和8311.90.01项下的产品。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2、印度尼西亚终止对进口服装及服饰配件保障措施日落复审调查
         2025年10月6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度尼西亚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5年9月29日,印尼保障措施委员会(KPPI)发布公告,对进口服装及服饰配件作出保障措施日落复审否定性终裁,决定终止保障措施调查,不继续实施保障措施。
23、马达加斯加对进口意大利面作出保障措施期中复审终裁
         2025年10月6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马达加斯加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马达加斯加调查机关(ANMCC)对进口意大利面(法语:Pâtes alimentaires)作出保障措施期中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维持现行保障措施不变。涉案产品包括通心粉、面条及任何其他形式的意大利面,涉及马达加斯加税号19021100、19021900、19022000和19023000项下的产品。
24、墨西哥终止对华风塔征收反倾销税
         2025年10月3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称,鉴于未收到墨西哥生产商对中国风塔提起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申请,决定自2025年10月6日起终止对原产于中国风塔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8502.31.01。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5、墨西哥对华冷轧不锈钢板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5年10月1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冷轧不锈钢板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7219.34.01、7219.35.02、7220.20.03、9802.00.01、9802.00.02、9802.00.03、9802.00.07、9802.00.10、9802.00.13和9802.00.19。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6、加拿大对华热成型模压纤维餐具发起双反调查
         2025年10月15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发布公告称,应加拿大企业CKF Inc.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热成型模压纤维餐具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审查进口商品是否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4823.61.00.00、4823.69.00.90、4823.70.00.00和4823.90.00.90。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将在90天内对该案作出初裁。
27、巴西终止对华轮胎用钢帘线反倾销调查
         2025年10月14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5年第80号公告称,应申请方的申请,终止对原产于中国的轮胎用钢帘线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7312.10.10项下的产品。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8、加拿大对华石油管材发起第三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2025年10月10日和10月14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CITT)和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分别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石油管材(Oil Country Tubular Goods)发起第三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利益相关方应于2025年11月20日前提交本次日落复审的调查问卷答卷。
29、危地马拉对华镀锌板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5年10月7日,危地马拉经济部在官方公报发布第000627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镀锌板作出反倾销否定性终裁,决定终止反倾销调查,不实施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危地马拉税号为7210.30.00.00、7210.41.10.00、7210.41.90.00、7210.49.10.00、7210.49.90.00、7212.20.00.00、7212.30.10.00、7212.30.90.00、7225.91.00.00、7225.92.00.00、7226.99.10.00和7226.99.90.00。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30、澳大利亚对华铝型材作出第三次双反日落复审终裁
         2025年10月16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5/096号公告称,澳大利亚工业与科技部长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型材(Aluminium Extrusions)作出的第三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建议,决定自2025年10月29日起继续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税率为0.8%-29.4%,其中出口商固美金属股份有限公司(Goomax Metal Co., Ltd)为5.6%,广东金协成铝业有限公司(Guangdong Jinxiecheng Al. Manufacturing Co., Ltd)为0.8%,佛山澳美铝业有限公司(Press Metal International Ltd)为18.1%,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Guangdong Xingfa Aluminium Co., Ltd)为4.5%,参与调查未抽样出口商为1.7%,不合作、非合作及s中国其他出口商为29.4%。
31、澳大利亚对涉华精密钢管发起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2025年10月16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5/106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精密钢管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对进口自中国的精密钢管发起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本案的调查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自2021年7月1日起。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306.30.00.30、7306.50.00.45和7306.61.00.21。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预计将不晚于2025年11月24日完成本案调查的基本事实报告,不晚于2026年3月20日向澳大利亚工业与科学部长提交终裁报告。
32、澳大利亚对华货运铁路车轮发起双反调查
         2025年10月23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5/110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货运铁路车轮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为锻造和轧制高碳钢制成的铁路车轮,外径为27.5英寸至37.5英寸(699毫米至953毫米),无论是否含合金。本案的调查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8607.19.00.20。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预计将不晚于2026年2月10日完成本案调查的基本事实报告,不晚于2026年3月27日向澳大利亚工业与科学部长提交终裁报告。
33、欧盟对华柑橘类水果罐头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5年10月2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FENAVAL于2025年7月21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自中国的柑橘类水果罐头(Prepared or Preserved Citrus Fruits)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倾销和对欧盟国内产业构成的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2008 30 55、2008 30 75和ex 2008 30 90(TARIC编码为2008 30 90 61、2008 30 90 63、2008 30 90 65、2008 30 90 67和2008 30 90 69)。本次日落复审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0月1日~2025年9月30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34、阿联酋对华重型钢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5年10月10日,阿联酋外贸部发布2025年第45号公告称,应阿联酋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重型钢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为铁或非合金型钢,除了热轧、热拔或热挤压外,未经进一步加工,截面高度不低于80毫米的U型、I型、H型,以及除不锈钢外的合金角钢。涉案产品的阿联酋税号为721631、721632、721633和72287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
35、欧盟对华钢制履带板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5年10月2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钢制履带板(Steel Track Shoe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裁定欧盟CN编码8426、8429或8430项下的无论是否附有橡胶垫,无论是否组装在履带链上,最大长度为3000毫米,机器上使用的钢制履带板以及编码8428项下的传送带反倾销税为62.5%。涉案产品欧盟CN编码为8431 39 00、ex 8431 49 20和ex 8431 49 80(TARIC编码为8431 39 00 21、8431 39 00 25、8431 39 00 26、8431 39 00 29、8431 49 20 11、8431 49 20 15、8431 49 20 16、8431 49 20 19、8431 49 80 11、8431 49 80 15、8431 49 80 16和8431 49 80 19)。长度超过380毫米、高度超过140毫米、重量超过118公斤且无任何形状的尺寸为1毫米或以上的钢制履带板不包括在征税范围内,此类产品欧盟CN编码为ex 8431 39 00、ex 8431 49 20和ex8431 49 80(TARIC编码为8431 39 000 15、8431 39 0027、8431 49 200 05、8431 49 20 20、8431 4980 05和8431 49 80 2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36、欧亚经济联盟延长对涉华铝带反倾销措施有效期
         2025年10月17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5/453/AD28R2号公告称,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25年10月14日第95号决议,决定将原产于中国和阿塞拜疆铝带反倾销税的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6月29日(含),其中,中国涉案产品税率为13.14%,阿塞拜疆税率为16.18%。
37、越南对涉华聚酯长丝纱线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5年10月16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3013⁄QD-BCT号公告称,应越南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聚酯长丝纱线启动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5402.33.10、5402.33.90、5402.46.10、5402.46.90、5402.47.10和5402.47.9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38、韩国对华丙烯酸丁酯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5年9月29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称(案件调查号23-2025-8),应韩国生产商주식회사 엘지화학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丙烯酸丁酯(Butyl Acrylate)启动反倾销调查。预计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2916.12.3000。除另行延期(最长两个月)外,预计初裁将于三个月内作出。
39、韩国对涉华工业机器人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5年9月25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第2025-26号公告称(案件调查号23-2025-2),对原产于中国和日本的工业机器人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韩国企划财政部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生产商库卡机器人(广东)有限公司(Kuka Robotics Guangdong Co., Ltd.)和关联企业及其出口商税率为21.17%、上海ABB工程有限公司(ABB Engineering Shanghai Ltd.)和关联企业及其出口商税率为43.60%、Kawasaki Heavy Industries, Ltd.和关联企业及其出口商税率为27.76%、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为43.60%,日本生产商Fanuc Corporation和关联企业及其出口商税率为26.63%、Yaskawa Electric Corporation和关联企业及其出口商及日本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税率均为35.26%。涉案产品为立式多关节(四轴及以上)工业机器人,涉及韩国税号8479.50.9000、8515.21.1010、8515.21.2010、8515.21.3010、8515.21.9010、8515.31.1010、8515.31.9010项下的产品。
40、韩国对华连二亚硫酸钠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5年9月25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第2025-24号公告称(案件调查号23-2024-9),对原产于中国的连二亚硫酸钠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韩国企划财政部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其中,烟台市金河保险粉厂有限公司(Jinhe Sodium Hydrosulfite Factory Co., Ltd.)及其关联企业烟台金海化工有限公司(Yantai Jinhai Chemicals Co., Ltd.)税率为12.87%、茂名市广地化工有限公司(Guangdi Maoming Chemical Co., Ltd.)和关联企业及其出口商及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均为33.97%。措施实施以韩国企划财政部的征税公告为准。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2831.10.1000。
41、加拿大对华卡车用车身启动双反调查
         2025年10月24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发布公告称,应加拿大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卡车用车身(Truck Bodies)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为外部长度8.5英尺(含)~32英尺(含)、宽度不超过103英寸,无论是否组装,为固定卡车底盘而设计的卡车用车身,用于公路运输装载货物,无论是否隔热、无论是否配备制冷设备,无论是否有卡车车身的套件、组件或子组件。涉案产品的加拿大税号为8707.90.90.10、8707.90.90.39、8707.90.90.40、8707.90.90.90和8708.29.99.90。加拿大边境服务署预计于90日内作出初裁。
42、土耳其对华合成及人造短纤维织物启动反规避调查
         2025年10月21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5/34号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合成及人造短纤维织物自主启动反规避调查,审查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是否经由阿联酋、韩国和埃及转口至土耳其以规避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55.13、55.14、55.15及55.16。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43、阿根廷对华洗衣机用电机启动反倾销日落合并情势变迁复审调查
         2025年10月22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5年第1622号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洗衣机用单相异步交流电动机和通用电动机启动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启动反倾销情势变迁复审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8月~2025年7月,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2025年7月。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8501.10.29、8501.10.30、8501.20.00和8501.40.19。案件调查期间,暂停实施反倾销措施。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44、哥伦比亚对华无框涂层镜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5年10月17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在官方公报发布2025年第284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无框涂层镜作出反倾销终裁,对涉案产品设定离岸(FOB)最低限价0.77美元/千克(净重),对进口报关价低于最低限价的涉案产品征收差额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哥伦比亚税号为7009.91.00.00。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45、哥伦比亚对华镀锌和镀铝锌石膏板用钢型材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5年10月17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在官方公报发布2025年第285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镀锌和镀铝锌石膏板用钢型材作出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维持现行反倾销税,继续对涉案产品以离岸价(FOB)征收37.88%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为厚度小于等于0.46毫米、简单加工或冷加工、用于轻型非结构性建筑的镀锌和镀铝锌合金和非合金钢型材(石膏板用钢型材),涉及哥伦比亚税号7216.61.00.00、7216.91.00.00和7228.70.00.00项下的产品。措施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46、巴西对涉华非织造布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5年10月28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5年第86号公告,应巴西国内行业协会于2025年4月30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埃及和以色列的非织造布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参考描述如下:该产品为人造或合成纤维制成的非织造布(无纺布),无论是否经过浸渍、涂层、覆盖或层压处理,重量介于7克/平方米至150克/平方米之间,可含或不含添加剂,可染色或不染色,用于‌后续工业加工或最终消费(以公告原文为准)。
47、澳大利亚对华盘条作出反规避终裁
         2025年10月27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5/100号公告称,澳大利亚工业与科技部长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中国盘条(Rod in coil)作出的反规避否定性终裁建议,维持现行反倾销措施不变。本案涉及澳大利亚海关编码7213.91.00.44和7227.90.90.02项下的产品。
48、泰国对华热镀锌冷轧板卷反倾销案发起反规避调查
         2025年10月27日,泰国商业部外贸厅发布公告称,应泰国国内企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热镀锌冷轧板卷反倾销案发起反规避调查。审查涉案产品是否经由轻微改变而出口至泰国以规避现行反倾销措施。本案调查的产品为热浸镀锌铝镁合金冷轧钢板卷涉及10家中国生产商。
49、越南对华热轧板卷启动反规避调查
         2025年10月27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3176/QD-BCT号公告称,应越南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热轧板卷反倾销案启动反规避调查,审查涉案产品是否经过轻微改变为宽度超过1880毫米且小于等于2300毫米的热轧板卷出口至越南以规避反倾销税。
50、印度尼西亚对进口棉纱线实施保障措施
         2025年10月27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尼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5年10月20日,印尼财政部在官方公报发布第67号条例,决定自2025年10月30日起,对进口棉纱线(Cotton Yarn)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有效期至2028年10月29日,具体如下:2025年10月30日~2026年10月29日为7,500印尼盾/千克、2026年10月30日~2027年10月29日为7,388印尼盾/千克、2027年10月30日~2028年10月29日为7,277印尼盾/千克。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5204.11.10、5204.19.00、5204.20.00、5205.11.00、5205.12.00、5205.21.00、5205.22.00、5205.24.00、5205.26.00、5205.32.00、5205.41.00、5205.42.00、5205.43.00、5205.47.00、5205.48.00、5206.11.00、5206.12.00、5206.14.00、5206.21.00、5206.23.00、5206.24.00、5206.25.00、5206.31.00、5206.32.00、5206.33.00、5206.42.00和5206.45.00。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不适用上述保障措施。
51、巴西对华二氧化钛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5年10月24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5年第802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金红石型二氧化钛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1148.72-1267.74美元/吨(征税详情见附表)。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3206.11.10。本案的反倾销税不适用于金红石型颜料,其二氧化钛含量按重量计为82%及以上且不超过94%,经表面处理,氧化磷(P2O5)含量按重量计为1.2%及以上,二氧化硅(SiO2)含量不超过0.4%,氧化锆(ZrO2)含量不超过0.1%,等电点pH值等于或大于6.5且不超过8.1,专用于三聚氰胺装饰层压板基纸的制造。本决议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52、巴西对华发梳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5年10月24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5年第801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发梳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8.78美元/千克。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9603.29.00项下的产品。本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53、巴西对华挂锁作出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5年10月24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5年第803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挂锁作出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维持不变,同现行反倾销税10.11美元/千克。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8301.10.00项下的产品。用于自行车、摩托车、笔记本电脑、枪械、通过生物识别、蓝牙或其他无线技术解锁、使用链条而非锁杆的锁具不适用本案的反倾销措施。本决议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54、巴西对华尼龙长丝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2025年10月24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5年第805号决议,决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生产商/出口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的尼龙长丝征收临时为期6个月的反倾销税,税额为1973.23美元/吨,其关联企业江西集好新材料有限公司(JiangxiJihao New Material Co., Ltd.)、浙江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Zhejiang Yate New Material Co., Ltd.)、义乌市鼎特新材料有限公司(Yiwu Dingte New Material Co., Ltd.)也均为1973.23美元/吨。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5402.31.11、5402.31.19和5402.45.20。本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55、澳大利亚对涉华扁轧钢产品发起双反调查
         2025年10月24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5/111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扁轧钢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对韩国的扁轧钢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为非合金钢或其他合金钢(不包括不锈钢、硅钢、工具钢和高速钢)的扁轧钢产品,未覆层、镀层或涂层,非卷状,厚度大于等于4.75毫米,宽度大于等于600毫米,可带或不带压花图案。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208.40.00.39、7208.51.00.40、7208.52.00.41、7208.90.00.30、7225.40.00.22和7225.40.00.24。本案的调查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预计将不晚于2026年2月11日完成本案调查的基本事实报告,不晚于2026年3月30日向澳大利亚工业与科学部长提交终裁报告。
56、欧盟对华无头螺钉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5年10月2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无头螺钉(Screws without Head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涉案企业征收54.7%~72.3%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7318 15 42和7318 15 48。措施自2025年3月19日起生效。
57、韩国对华热轧不锈钢板征收反倾销税
         2025年9月5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第1140号令,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热轧不锈钢板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其中,思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Schuang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Ltd.)、STX Japan Corporation、Best Win International Co., Ltd.、江苏大庚不锈钢有限公司(Jiangsu Daekyung Stainless Steel Co. Ltd.)及上述企业的关联企业及其出口商和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税率均为21.62%。本案涉及韩国税号7219.21.1010、7219.21.1090、7219.21.9000、7219.22.1010、7219.22.1090和7219.22.9000项下的产品,但不包括以下:1.热轧卷材;2.不锈钢厚板坯经热轧后生产的黑板材;3.厚度不超过8毫米且宽度小于2000毫米的不锈钢板;4.美国材料试验协会(ASTM)标准904L的不锈钢产品。
 
 

(二)企业走出去风险预警   

1、美国下周将对中国船舶征收“港口费”,船企成本或将飙升
         据环球时报报道,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10月3日正式发布CSMS #66427144号公告,确定自10月14日起,对进入美国港口的中国拥有、运营或建造的船舶,以及所有外国建造的汽车运输船征收额外费用。
         具体费用标准方面,对由中国实体拥有或运营的到港船舶,按每净吨50美元收取费用;对中国建造的到港船舶,按“每净吨18美元”或“每卸货集装箱120美元”孰高标准收取费用;对到港的汽车运输船或滚装船,按每净吨14美元收取费用。
         公告称,上述港口费必须在抵达美国境内第一个港口前三个工作日,通过美国财政部官方支付平台Pay.gov完成缴费。若未能在系统中完成支付或提交有效凭证,船舶将面临被拒绝装卸、延迟放行甚至暂停清关的风险。
         早在去年4月17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以恢复美国造船业的竞争力并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为由,依据“301条款”对中国发起调查,并于今年4月17日公布了最终措施,决定10月14日起,对中国船东和运营商以及使用中国建造船舶的运营商提供的海运服务征收歧视性港口服务费,并设定180天过渡期。
         方正中期期货资深海运和宏观分析师陈臻对期货日报分析称,从细则可以看出,美国打压中国海运业的意图十分明显,三条收费情况中的前两条指名道姓针对中国船东和中国船厂,同时也是为了重振美国造船业,增加税收。
         环球时报在10日的报道中援引中国船东协会专家的话表示,美国制裁将引发连锁反应,全球航运企业因船队含中国造船舶面临额外支出,“连坐式处罚”推高成本,未来美国港口拥堵风险还将传导至全球。
         上述专家还认为,美国征收港口费必将显著推高中美海运贸易成本,估计相当于增加4%的关税,导致美国通胀压力加剧,并迫使船公司为规避成本增加而调整航线布局,从而引发美国大港拥堵小港废弃、供应链紊乱和基础设施更新延迟、农产品和能源出口受阻、港口物流就业岗位流失等连锁负面效应。
针对美国的单边举动,中国也采取了相应措施应对。
         9月29日,中国修订《国际海运条例》,新增反制条款,明确授权政府可对实施歧视性措施的国家船舶加征特别费用、限制港口准入,还能建立数据监管壁垒,禁止相关国家获取中国海运关键数据。
         一天之后,中国船东协会发布声明称,当前个别国家在海运领域滥用“301调查”,发布实施对中国企业收取港口费的歧视性限制性措施,中国全体船东坚决反对,并将依法保障自身权益。
         企业则加速运力调整与成本对冲。据悉,中远海运等企业已启动”船队优化计划",将20艘中国建造的大型集装箱船转至亚欧航线,同时增租韩国建造船舶运营美西航线。
2、2026年起,韩国强制瓶装水至少使用10%再生塑料
         近日,韩国环境部称,政府内阁会议决定要求瓶装水和非酒精饮料生产商从2026年起在包装中使用再生塑料。
          2025年2月,韩国环境部宣布将通过修订《促进节约和回收资源法》,加强对生产塑料瓶的公司使用回收塑料材料的要求,以减少整体塑料消耗。根据修订案,从2026年1月1日起,韩国瓶装水和非酒精饮料生产商必须在其包装中使用至少10%再生塑料。
         此外,韩国环境部还计划逐步增加PET瓶制造中使用的再生材料比例,到2030年达到30%,同时将强制要求的制造公司名单扩大至每年生产至少1000吨PET的企业。并且,韩国环境部还打算扩大再生塑料的应用范围,包括家用电器、汽车内饰部件以及化妆品容器等产品,以进一步推动回收材料的使用。
3、关税战导致美圣诞商品供应短缺
         参考消息网10月11日报道,据美国消费者新闻与商业频道网站10月8日报道,从人造圣诞树、彩灯到装饰花环,如果你想在年底节日季到来之前装点家居,今年或许得早作打算。
         美国最大的人造圣诞树进口商之一近日警告称,由于贸易战和关税,圣诞树库存有限,同时还表示,更多季节性装饰物也将出现类似情况。
         国民圣诞树公司首席执行官克里斯·巴特勒说:“我们的进口产品减少了25%。今年肯定会出现供应短缺现象。如果你是考虑采购今年圣诞商品的消费者,我建议你现在就行动起来,抢占先机。”
         巴特勒说,由于贸易战和关税,该公司减少了库存,且不得不将商品的价格提高10%。
         巴特勒已经与美国财政部和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就这一情况进行商讨。
         美国维齐恩全球海运订单追踪系统的副总裁本·特雷西说:“从国民圣诞树公司预定于12月1日前抵达的进口圣诞树就可以看出,与去年同期相比,圣诞树数量显然将会减少。我们还发现,其他节日装饰品(如彩灯)的进口数量也出现了类似的同比下降,但圣诞树的进口数量似乎下降得最为明显。”
          巴特勒说,这些商品在美国制造的成本过高。
4、印度延长出口产品关税和税收减免计划至2026年
         据驻印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报道,近日,印度政府决定将原定于2025年9月30日到期的“出口产品关税和税收减免计划”(RoDTEP)的有效期延长六个月,至2026年3月31日。RoDTEP计划自2021年推出,旨在补偿出口商在生产和分销过程中所承担的、但未能通过中央、邦或地方层面获得补偿的税费。目前,RoDTEP为超过1万种产品提供激励措施,涵盖农业、纺织品和工程产品,并提供相当于产品价值1%—4%的退税。
5、欧盟化工新政即将颁布,将如何影响出口欧盟企业?
一、欧洲化学工业行动计划
         该计划旨在应对欧盟化学工业面临的全球市场份额下滑、能源成本高及生产设施关闭等严峻挑战。计划围绕了四大支柱展开,以重振欧盟化学工业:
         增强韧性:通过建立“关键化学品联盟”来识别和保障对工业至关重要的关键分子及其生产能力,并利用贸易防御措施维护市场;
         确保能源供应与去碳化:通过《工业去碳化加速法案》等措施,降低能源成本,并加速行业向低碳技术和清洁碳源转型;
         创造主导市场与促进创新:通过引入“欧盟含量要求”和可持续性标准来刺激对清洁化学品的需求,鼓励创新投资;
         简化监管框架:通过修订 REACH 等法规以及推出“简化综合方案”来减少企业的行政负担和合规成本。
         该行动计划中的关键举措势必将直接或间接地对非欧盟的出口企业特别是中国的企业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法规简化与绿色壁垒并存:动态调整合规策略
         目前,欧盟正在通过一系列“简化综合方案”(如修订危险化学品标签的字体大小规定)来减轻合规流程,提供更清晰的指引 。然而,简化绝不代表放松管控。
         欧盟正通过引入“欧盟含量要求”和可持续性标准,旨在刺激对清洁化学产品的需求,并加快“去碳化”的进程。
         REACH法规此前已确定即将修订,Geert 先生表示,修订草案预计于 2025 年年底前发布。
         此次修订一方面或将缩短新化学品进入欧盟市场的时间,有利于出口企业快速响应市场。另一方面,修订也可能收紧某些化学品的数据减免,并提高授权和限制管控效率,加速淘汰最有害的化学品。
          对于出口欧盟企业,需密切关注法规的修订动态,将资源投入到低碳、可持续的生产工艺升级中,以满足欧盟越来越高的管控标准,将合规成本转化为竞争优势。
6、哥伦比亚总统下令取消布料与皮革关税
         据哥伦比亚《共和国报》10月12日报道,哥伦比亚总统佩特罗近日指示该国贸工部全面取消对布料和皮革征收的关税。
         佩特罗总统表示,此举有助于降低生产成本、增加附加值并促进出口,哥服装制造业质量上乘,若能减轻资金负担,将显著提升出口竞争力。纺织行业代表克里亚多指出,全国共有约14.2万家以大众经济为基础的中小企业,占行业总量的99%,支撑着哥时尚产业的就业。他呼吁政府继续行动,取消纱线等原材料的关税,以刺激基层经济。
7、新兴市场贸易机遇彰显中小微外贸企业风险管控能力需加强
         10月15日至11月4日,第138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下称“广交会”)分三期在广州举办。本届广交会多场主题论坛关注中小微外贸企业,应对海外新兴市场的机遇与风险。
          其中,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发布的《2025年中国中小微外贸企业出口风险指数(SMERI)报告》(下称《报告》)指出,当前,全球贸易形势复杂多变,对我国外贸稳定形成挑战;与大型外贸企业相比,中小微外贸企业面对外部风险的承受能力较弱,在获取海外市场信息、提升风险管控能力、拓展海外渠道等方面存在迫切需求。
         其中,来自美国和欧盟的风险需要尤其关注。
          一、美国贸易政策调整成为未来一段时期世界贸易风险的最大变量。特朗普新政府奉行“美国优先”原则,其推行的“对等关税”等一系列贸易保护主义举措,直接违反世贸组织最惠国待遇原则,破坏多边贸易规则,产生关税叠加效应,将加剧贸易摩擦,撕裂全球供应链体系。
         二、美方取消对来自中国的低价值进口产品免税待遇,给中美跨境电商市场带来巨大冲击,导致中小卖家退出率激增。
         三、美国计划对中国船运加征关税,对我国在技术领域的制裁封锁还将进一步升级。美国试图通过“关税杠杆”迫使第三国在战略领域选边站队,对我国外贸市场形成联合打压之势。
         四、欧盟推行对华“去风险”战略,已发布对华纯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终裁方案,未来其在新能源汽车、清洁能源、关键原材料、半导体等领域政策或将更趋强硬。预计全球产业链短期内将陷入混乱,对为跨国公司进行产业链配套服务的中小微企业产生极大影响。
         从微观层面看,企业汇兑风险上升,部分国家支付违约率、欺诈案件数量增加。据目前预测,未来一段时期,不排除美国等进口商因关税成本飙升拖延付款或取消订单,加剧企业坏账风险。另一方面,部分新兴市场国家违约风险也出现上升。例如,老挝作为主权债务困境国别,主权债务偿还可持续性较弱,外汇管制可能进一步趋紧;印度业务风险持续处于高位;孟加拉、埃及债务风险仍然偏高;越南、缅甸、巴基斯坦、斯里兰卡、乌兹别克斯坦面临外汇储备下降或不足情况;阿联酋宽松的准入门槛给诈骗可乘之机,近期买方欺诈案件增多,所涉及货物价值高、品类广。此外,欧元兑美元、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波动也需要警惕。
         上述《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底,我国已成为1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与30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23个自贸协定,对自贸伙伴进出口占比提升到了34%,“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货物贸易额占我国外贸比重首次超过50%。
          同时,当前世界各国正积极启动经济刺激及加速计划,对基础设施建设、数字经济、绿色能源需求持续上升。目前,我国依托产业链供应链配套集成优势,小到咖啡机、扫地机,大到电动汽车、工业机器人,出口产品科技含量持续提升,在国际上获得广泛认可。
         从海外市场结构上看,新兴市场正在涌现出大量商业机会,新兴市场多个行业对中国产品的进口增长迅猛,其中机械、电力、运输设备贸易额增长亮眼。另外,在国际贸易格局重构的背景下,“中间品贸易+东道国设厂生产”的出海模式逐步形成,为我国企业进一步搭建全球生产销售网络奠定基础。
         不同地区关注不同风险。上述《报告》结合对企业的问卷调研指出,我国中小微外贸企业出口市场及客户相对集中且固定,主要涉及欧洲、北美及东南亚地区,部分国家SMERI指数处于高及较高风险档位,未来国别风险可能出现区域性分化。
同时,鉴于中小微外贸企业贸易市场多元化布局及调整能力相对较弱,加之关税壁垒与贸易管制将加剧供应链紊乱,企业将面对成本激增、交货滞后乃至合约违约、订单流失等一系列问题,出口难度会进一步加大。
         调研结果亦显示,最受企业关注的前五大产业链依次为:纺织服装、轻工制造、家电及消费电子、新能源产品及相关设备以及电子信息产业。
          其中,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出口企业容易受到贸易壁垒升级及上游原材料成本波动的冲击,较易面临订单减少、利润空间压缩的困境;技术密集型行业的出口企业,则面临合规成本陡增和技术竞争白热化的双重压力。同时,各国为保护本国产业与安全,对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日益严格,加之海外竞争者在技术创新上不断加大投入并实施技术封锁,使行业内竞争日益激烈。
         此外,我国中小微外贸企业最为关注的前两大风险即买方信用风险、汇率及汇兑风险。其中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普遍偏弱,在换汇能力上也与大型企业存在明显差距,将承受较大收汇风险。
8、全面征收19%增值税!又一国取消跨境小包免税政策
         智利政府宣布,从10月25日起将取消41美元以下跨境小包免征增值税政策,实行增值税全覆盖,0-500美元跨境直发订单需预缴19%进口增值税,由跨境电商平台在消费者下单时直接代收代缴。新规覆盖所有平台,旨在打击逃税、平衡跨境电商与本地零售竞争。
         2025年全球范围内跨境税收政策收紧浪潮席卷而来,欧美、泰国、越南、马来西亚、墨西哥、巴西等国家纷纷取消跨境电商免税政策,这股风潮正从欧美成熟市场向东南亚、拉美等新兴赛道蔓延。
         据悉,这次税改与近年来智利跨境包裹的爆发式增长直接相关。数据显示,智利进口的国际直发包裹从2020的每年50万件飙升至2023年的2000万件,短短三年增长40倍。大量商品借助小额包裹免税政策涌入智利,其中,74%的包裹申报金额低于41美元,59%通过跨境电商平台成交。
9、日本、韩国再生塑料新规落地倒计时
         全球对塑料可持续性的关注正在推动各国法规不断演进。近日,亚洲两大主要经济体——韩国与日本相继发布了针对再生塑料的重要法规更新。
韩国:强制性要求,明确rPET回收目标和认证要求
         韩国环境部(Ministry of Environment)于2025年9月16日宣布,将修订《资源回收法案执行令》中对PET饮料瓶中的再生料含量提出强制性要求,并于2026年初起正式实施。法案为再生塑料的使用设定了清晰的阶段性目标。
         这一模式为rPET在食品包装中的安全应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规支撑,同时也对企业的供应链管理和质量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日本:激励性认证,聚焦易回收设计
         与韩国的强制性规定不同,日本经济产业省(Ministry of Economy, Trade and Industry)在2025年7月24日发布了基于《塑料资源回收促进法》的设计认证标准,采取的是一种以激励为主的自愿性认证体系。
         根据该标准,从2026年1月24日起,对于无色PET饮料瓶,满足以下核心要求即可申请认证:
再生料含量:rPET含量至少达到15%。
         回收友好设计:瓶身必须完全由PET制成,瓶盖和标签不含PVC,并且标签易于在回收过程中剥离。
         获得认证的产品将被纳入日本《绿色采购法》的优先采购清单,从而在政府采购中获得竞争优势。
         日本的策略充分体现了“为回收而设计(Design for Recycling)”的先进理念。通过从产品设计的源头入手,最大化材料的回收价值,从而有效提升回收效率和rPET的纯度。
10、中美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经贸磋商
         吉隆坡当地时间10月25日至26日,中美经贸中方牵头人、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与美方牵头人、美国财政部长贝森特和贸易代表格里尔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中美经贸磋商。双方以今年以来两国元首历次通话重要共识为引领,围绕美对华海事物流和造船业301措施、延长对等关税暂停期、芬太尼关税和执法合作、农产品贸易、出口管制等双方共同关心的重要经贸问题,进行了坦诚、深入、富有建设性的交流磋商,就解决各自关切的安排达成基本共识。双方同意进一步确定具体细节,并履行各自国内批准程序。
11、印中恢复直航航班
         新华社电,印度靛蓝航空公司26日晚恢复从印度加尔各答直飞中国广州的航班,这是自2020年以来印度与中国内地首次恢复直航。
          据印度媒体报道,当天靛蓝航空执飞加尔各答至广州航线的航班机型为空客A320neo,载有176名乘客。印方还计划在未来数月内陆续恢复新德里与上海或广州之间的航班。
          印度靛蓝航空首席执行官彼得·埃尔贝斯表示,恢复直航有助于实现两国间人员、货物等顺畅流动,进一步加强两国作为全球人口最多、经济增长最快国家之间的联系。
          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印度与中国内地直航自2020年起暂停。
12、高风险鞋类、玩具和皮革制品已被禁止通过快递方式入境土耳其
         据土耳其安纳多卢通讯社10月21日报道,土耳其贸易部宣布,通过邮寄或快递货物运输,以“简化报关”方式进口高风险鞋类、玩具和皮革制品到土耳其已受到限制。该法规自2025年10月20日起生效。
          土贸易部在一份声明中表示,产品安全检验总局和消费者保护与市场监督总局对部分电商平台上销售的各类产品进行了检验和实验室分析,在接受检验的182种产品中,有148种不符合产品安全标准,违反了相关法规,这些产品的不合规率高达81%。在鞋类、玩具和皮革制品(真皮和人造革制成的箱包和手提箱)中,邻苯二甲酸盐、铅、镉和多环芳烃等有毒物质的含量远超法定限值。
13、出口企业迎减负!芬太尼关税减半,纺织成本直降 10%
         当地时间 10 月 25 - 26 日,中美双方贸易代表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时长接近十个小时的经贸磋商。双方围绕美对华海事物流和造船业301措施、延长对等关税暂停期、芬太尼关税和执法合作、农产品贸易、出口管制等共同关切议题,展开深入且富有建设性的交流,并就解决各自关切的安排达成基本共识。其中,美国拟将中国商品 20%芬太尼关税减半的消息,成为中国出口企业关注的核心亮点。
         若芬太尼关税减半落地,美国对中国进口商品平均关税率将降至约 45%,进一步贴近美国与其他贸易伙伴的关税水平 —— 当前美国对印度、巴西商品平均关税超 50%,对东南亚部分国家平均关税约 40%。
          纺织业成本直降 10%,有望挽回流失订单。此前关税摩擦已对纺织业订单造成冲击。以国内江浙地区某家服饰公司为例,其业务经理曾表示,即便中美就部分关税达成初步协议,服饰类企业仍需承担 20% 芬太尼关税,与东南亚存在 27.5% 税率差,导致多数客户优先选择东南亚工厂下单。而芬太尼关税减半后,纺织业成本将直接下降 10%,国际竞争力显著提升,有望重新赢回此前流失的订单。
14、安世半导体出口受阻,引发全球车企芯片短缺
         随着荷兰政府以所谓的国家安全为由强制接管芯片制造商安世半导体(Nexperia),被中方禁止从中国出口产品后,本田、沃尔沃等车企的生产已受到波及。业内担忧,这一事件可能引发新一轮全球汽车供应链中断。
          本周,本田位于加拿大安大略省阿利斯顿的装配厂宣布受到影响减产。该工厂Unifor Local 1285工会主席维托·贝亚托(Vito Beato)10月28日表示,工厂已自27日起减产一半,并计划自30日起停产一周,接下来一周再恢复一半产能。
         此外,北美多家本田“量产”工厂也于本周开始采取包括临时停产在内的应急措施。
         本田方面回应称,公司正在“应对整个行业范围内的半导体供应链问题”,并通过战略性调整谨慎管理现有零部件库存。
          围绕安世半导体供应问题引发的紧张态势已引起多方关注。在北美,福特、通用等美国汽车制造商正与特朗普政府沟通,争取在生产被迫停滞前达成解决方案。福特CEO吉姆·法利(Jim Farley)透露,他上周在华盛顿已就此事进行了会谈。
 
 

(三)全球贸易投资安全警示及合作机遇——全球贸易投资安全警示   

1. 美国:出口管制实体清单引入“50%关联规则”封堵漏洞
         2025年10月9日获悉,路透社报道,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日前出台新规,正式发布“关联规则”(TAR,又称“50%规则”),并同步更新出口管制相关操作指引,进一步打击中国及其他国家利用子公司规避芯片制造设备和其他技术出口限制的行为。
         根据刊登在《联邦公报》上的公告,凡由已在清单上的企业持股50%以上的子公司,将被自动纳入出口管制实体清单。这一举措大幅增加需要许可证才能获得美国商品和服务的企业数量。新规出台预计将扰乱供应链,并使企业更难判断与客户或供应商的交易是否受限。规定允许部分交易在未来60天内继续进行。该附属规则类似于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50%规则”。
         分析指出,BIS新规“50%规则”对中国实体影响集中于敏感行业管制、企业合规义务与供应链风险层面。中国可能针对“50%规则”采取反制(如加强对美国企业的市场准入审查),跨国供应链可能面临“双向管制”风险。
【原文出处:路透社】
2. 欧盟:新一轮对俄制裁将更多中国实体列为制裁对象
         2025年10月9日获悉,《政客》报道,欧委会主席冯德莱恩宣布,欧盟委员会针对俄罗斯的新一轮全面制裁目标是银行、来自“影子舰队”的118艘船只,并首次针对俄罗斯加密货币平台。她还表示,会将更多中国实体列为制裁对象,欧盟的目标是包括中国在内的第三国的炼油厂、石油贸易商和石化公司。
         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卡娅·卡拉斯在社交媒体上发帖称:“我们将在出口禁令中增加更多化学品、金属成分、盐和矿石,并对俄罗斯、中国和印度的实体加强出口管制。”
         如获得欧盟成员国批准,这将是自2022年2月以来的第19项制裁措施。该计划预计欧盟将加速淘汰俄罗斯化石燃料进口,提前一年即2027年1月1日停止所有购买俄罗斯液化天然气(LNG),并将目标锁定在违反西方制裁购买俄罗斯石油的炼油厂、石油贸易商和石化公司。2024年欧盟对俄罗斯化石燃料的进口额估计为219亿欧元。
【原文出处:《政客》】
3. 欧盟:拟禁止大型科技公司进入新金融数据共享体系
         2025年10月13日获悉,《金融时报》报道,尽管美国总统特朗普多次威胁若欧洲歧视美企将采取关税报复,但欧盟在德国支持下正推动将苹果、Meta、谷歌和亚马逊等大型科技公司排除在新设立的金融数据共享体系之外。
         该体系旨在帮助消费者开发数字金融产品,而欧洲银行业担忧科技巨头借机利用敏感数据,削弱其与客户的直接关系。《金融数据获取条例》(FiDA)谈判已持续两年多,欧盟称大型科技公司几乎注定落败。德国在向其他成员国递交的文件中提出,排除科技巨头有助于促进欧洲本土数字金融生态的发展,保障公平竞争并维护消费者的数字主权。此立场随后获得欧洲议会、欧盟委员会及德国等关键成员国的支持。
          在布鲁塞尔和华盛顿7月刚达成贸易协议后,这一决定可能再次引发跨大西洋的紧张局势。科技行业游说组织则警告,若限制继续推进,受损的不仅是平台,还包括消费者,因为原本旨在扩大数据自主权和服务选择的改革将受阻。
【原文出处:《金融时报》】
4. 克罗地亚:呼吁公共采购将未签GPA的第三国企业排除
         2025年10月13日获悉,克通社报道,克罗地亚雇主协会(HUP)呼吁在公共采购程序中积极实施新的《采购文件和招标条例》,特别是允许将未签署政府采购协定(GPA)的第三国经济运营商排除在外的条款,以防止市场进一步不稳定并确保建筑行业的公平竞争。
          HUP指出,克罗地亚每年通过公共采购系统授予价值约127亿欧元合同,其中建筑工程约占总价值的54%。今年前八个月,非GPA缔约国的第三国公司在总价值18亿欧元的招标中表现最佳。HUP警告称,这意味着大量资金从克罗地亚和欧盟流出(包括公共资金和欧洲资金),而不是重新投资到当地经济。在战略基础设施项目的公共采购程序中反复选择第三国投标人,将对经济和劳动力市场造成严重后果,欧洲公司处于不利地位。
         为防止市场进一步崩溃并确保公平竞争,HUP还呼吁制定明确的程序,以反映欧盟经济运营商与第三国经济运营商之间的客观法律差异。
【原文出处:克通社】
5. 塞尔维亚:美国指责中国在塞企业涉嫌强迫劳动
         2025年10月20日获悉,塞尔维亚N1报道,美国国务院最新发布的《全球人口贩运报告》指出,塞尔维亚在打击人口贩运方面取得一定进展,升至“第二级”,但仍存在关键问题,包括儿童受害者缺乏专业支持和对受害者的非法行为处罚不当。报告特别关注位于兹雷尼亚宁市的一家中资轮胎厂及博尔市中资铜矿中涉嫌强迫劳动的案件,要求塞政府彻底调查、追责涉案人员,并为劳动者提供保护和帮助。
【原文出处:塞尔维亚N1】
6. 欧洲:中国纺织服装对欧出口激增引发业界担忧
         2025年10月20日获悉,《金融时报》报道,欧洲纺织业组织表示,由于美国对中国商品征收高额关税,中国制造商正转向欧洲市场。2025年上半年,欧盟自中国进口纺织服装产品数量和金额同比均增长20%,其中金额增长主要来自约20亿欧元的廉价服装进口。欧洲纺织业联合会主席马查多指出,中国企业因难以进入美国市场,正以“非常激进”的方式在欧洲销售产品,这一趋势导致进口价格下降,并加剧欧洲企业竞争压力。与此同时,欧盟在限制来自Temu和Shein等平台的小包裹进口方面进展缓慢。欧委会提议取消目前150欧元免税门槛,并对低于该金额的包裹征收统一2欧元费用,但该方案尚需成员国批准。
【原文出处:《金融时报》】
7. 德国:Temu因涉嫌干预卖家定价面临德国调查
         2025年10月20日获悉,法广中文网报道,德国联邦卡特尔局日前表示,已对中国折扣电商平台Temu启动调查程序,以调查其是否影响商家定价。该调查程序已针对总部位于都柏林的Whaleco Technology Limited公司(Temu)展开。该程序旨在审查Temu在德国在线市场temu.com域名下对商家使用的条款,以及Temu对商家的其他行为。德国联邦卡特尔局是德国联邦经济与能源部管辖范围内的一个独立联邦机构,该机构通过各种手段保护社会市场经济中的自由和公平竞争,特别是通过卡特尔起诉、合并控制和滥用监督以及行业调查。
【原文出处:法广中文网】
8. 美国:特朗普声称11月起对中国加征100%关税
         2025年10月20日获悉,《华尔街日报》报道,在中国对稀土矿物出口实施限制后,美国总统特朗普表示,他将对中国加征100%的关税,并对关键软件产品实施出口管制,新措施将于11月1日生效。特朗普早些时候还暗示,他原定在亚太经合组织峰会上与中国领导人的会晤将不再进行。报道称,这场冲突再起表明,尽管关税休战了数月,且中国官员与特朗普的团队也举行了多次会晤。
9. 德国:Via LA许可方对亚马逊发起HEVC SEP诉讼
         2025年10月27日获悉,根据IP Fray最新报道,知名音视频领域专利池管理机构Via LA及其许可方近日在欧洲再掀波澜。Via LA旗下三家许可方(M&K、Gensquare LLC以及Tagivan II)已在德国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向亚马逊提起新的侵权诉讼,指控亚马逊未经许可在其视频设备中使用Via LA三家许可方的HEVC标准必要专利,视频设备包括亚马逊的Fire TV。
         Via LA三家许可方选择在德国起诉具有一定的战略意义,德国法院在专利禁令制度、案件审理效率等方面具有较高成熟度。对权利人而言,德国的禁令救济机制能够有效提升诉讼影响力,为其进一步开展专利执法活动创造条件。
         目前,管理HEVC标准必要专利许可项目的主要专利池只有两家,分别是Access Advance 和 Via LA。微软是Access Advance HEVC专利池的被许可方和许可方;同时,微软现在已经成为Via LA HEVC项目的被许可方。与此同时,亚马逊目前只是 Access Advance 的 HEVC 池中的被许可人,Via LA此次专利执法活动,或意在给亚马逊加入Via LA HEVC专利池项目施加压力。
【原文出处:IP Fray】
10. 印度:Optis在德里高等法院对OPPO提起SEP诉讼
         2025年10月27日获悉,根据IP Fray报道,专利许可公司Optis已在印度德里高等法院(High Court of Delhi)起诉OPPO,该案件将于2026年1月9日进行临时性辩论。
Optis已在德里高院对OPPO提起通信标准必要专利侵权诉讼,案件由Tejas Karia法官负责审理。Optis在本案中主张了五项通信标准必要专利,涉及2G、3G、4G(LTE)及 5G SEP,这意味着OPPO 的核心手机通信功能均可能被纳入侵权分析范畴。
          Optis由印度知名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 Anand and Anand 代理,根据公开信息显示,该律所为印度最大的知识产权法专业律师事务所之一,并跻身亚洲顶级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之列。代理律师为Vaishali R. Mittal与Pravin Anand,据有关媒体报道,Vaishali R Mittal与 Pravin Anand被誉为标准必要专利领域的领军人物,参与了大量复杂的SEP案件,如诺基亚诉OPPO案(印度首个临时担保令)、InterDigital诉小米案(印度首个反禁诉令)等。
【原文出处:IP Fray】
11. 欧洲:雅培就专利侵权在UPC获得对三诺生物初步禁令
         2025年10月27日获悉,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官网显示,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海牙分庭裁定授予美国医疗器械巨头雅培(Abbott)针对中国血糖检测设备企业三诺生物(Sinocare)和意大利生物制药公司Menarini(美纳里尼)的初步禁令,涉及的专利为EP 4344633,名为“分析物传感器组件”(Analyte sensor assemblies),与连续血糖监测有关。但是,10月22日,UPC宣布驳回雅培基于专利EP 3 988 471所提出的第二个临时禁令请求。
         雅培指控三诺生物侵犯其两项专利EP 3 988 471 和 EP 4 344 633,并要求停止在UPC领域的销售,于2025年6月向UPC提交临时禁令申请,而UPC于2025年10月17日作出第一项裁决,授予雅培EP 633专利的禁令;此后不久,UPC于10月22日驳回雅培关于EP 471的禁令请求,UPC的效率在该案中体现的尤为显著。
         另外,雅培还起诉在欧洲分销三诺生物GlucoMen iCan CGM系统的Menarini。雅培此举旨在阻止 Sinocare 的 GlucoMen iCan CGM 系统在欧洲分销,稳固其设备在欧洲市场的销售。此前雅培在英格兰与威尔士高等法院(EWHC)对三诺生物提起商标侵权诉讼,法官认为雅培的商标因缺乏显著特征而无效,判决三诺生物不构成侵权,三诺生物赢得初步胜利,但此次UPC禁令的授予,无疑给三诺生物进一步拓展欧洲市场带来压力。
【原文出处: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官网】
12. 欧盟:拟对中国投资施压,考虑实施强制技术转让
         2025年10月14日,彭博社报道,欧盟正在考虑强制中国企业向欧洲公司转让技术,以作为在当地运营的条件,此举旨在提高欧盟的产业竞争力。
          据知情人士透露,这些措施将适用于寻求进入汽车和电池等关键数字及制造业市场的公司。拟议规则还将要求这些公司使用一定数量的欧盟商品或劳动力,并在欧盟境内为产品增值。要求成立合资公司也是备选方案之一。知情人士表示,预计于11月出台的规定从严格意义上将适用于所有非欧盟公司,但目标是防止中国的制造业压垮欧洲工业。
          欧盟贸易专员谢夫乔维奇表示,“我们欢迎外国直接投资,但前提是它们是真正的投资”。他解释说,这意味着投资应在欧洲创造就业、在欧洲实现附加值并向欧洲进行技术转移,“正如欧洲企业在中国投资时所做的那样”。欧盟委员会发言人托马斯•雷尼耶表示,正在考虑多项措施以促进强大、有竞争力和脱碳的欧洲工业。他还表示,尚未就这些措施的具体范围和性质做出最终决定。
【原文出处:彭博社】
13. 美国:迪士尼等好莱坞巨头起诉AI企业MiniMax侵权
          2025年10月9日获悉,路透社报道,迪士尼、环球、华纳兄弟、漫威、二十世纪福克斯等十余家好莱坞公司,日前联合对人工智能公司MiniMax(上海稀宇科技有限公司)、其母公司上海稀宇极智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新加坡实体提起版权诉讼,指控其图像和视频生成服务“海螺 AI”是从三大好莱坞电影公司窃取的知识产权。上海稀宇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位于上海市徐汇区,作为一家通用人工智能科技公司,旗下品牌MiniMax专注于自主研发多模态大模型,包括文字生图以及生成短视频。
         该诉讼在美国加利福尼亚中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指控 MiniMax “大胆”地利用工作室著名的版权角色,将 Hailuo 营销为“口袋里的好莱坞工作室”,并宣传和推广其服务。诉讼称,只需订阅者输入简单的文字提示,Hailuo 即可生成带有 MiniMax Hailuo 品牌的可下载人物图像和视频,例如《星球大战》中的达斯维达、《神偷奶爸》中的小黄人和《神奇女侠》中的小黄人。诉讼还称,MiniMax 未能按照工作室的要求在多项人工智能服务中采取合理措施避免侵权。该诉讼旨在制止所谓的侵权行为,并阻止该公司在没有适当版权保护的情况下提供海螺人工智能服务。
         此前,迪士尼和环球影业于2025年6月对 Midjourney 提起诉讼,指控其提供未经授权的人工智能生成的版权作品商业服务。华纳兄弟探索公司9月早些时候也起诉了 Midjourney,与迪士尼和华纳兄弟探索公司的指控如出一辙。这些案件是一系列高风险诉讼的一部分,这些诉讼由包括作家、新闻机构和音乐公司在内的版权所有者对 OpenAI、微软、Anthropic 和其他科技公司提起,指控这些公司未经授权在人工智能训练中使用其内容。
【原文出处:路透社】
          但世界最大的两个经济体之间的关系依然动荡,并可能在几乎没有预警的情况下爆发危机。
【原文出处:《华尔街日报》】
 

 

(四)全球贸易投资安全警示及合作机遇——全球贸易投资合作机遇   

1. 欧洲:中国机器人厂商主导本土市场并加速进军欧洲
          2025年10月13日获悉,德国《商报》报道,根据国际机器人联合会(IFR)预测,2025年全球新装机量将增长6%,达到57.5万台,在经历多年停滞后重新回到增长轨道,预计到2028年全球机器人年销量将超过70万台。
          目前,中国继续保持全球最大机器人市场,2024年销量同比增长7%至29.5万台,占全球总量的54%。中国厂商首次在本土市场占据主导地位,市场份额由2023年的47%跃升至57%,而十年前仅为28%。IFR预计,中国市场到2028年将以年均10%的速度增长。同时,中国机器人企业正加快进入欧洲市场,建立销售与生产网络。
         相比之下,欧洲市场受汽车行业低迷打击更为严重。2024年,德国机器人销量下降5%至2.7万台,其中汽车行业销量骤降25%至6900台,化工、金属、塑料及电子等行业需求仍实现两位数增长。德国库卡公司收入下滑近8%至37亿欧元,瑞士ABB2025年上半年营收也减少至16亿美元。德国机械设备制造联合会(VDMA)预计,2025年德国机器人与自动化产业收入将下降10%至145亿欧元。
【原文出处:德国《商报》】
2. 西班牙:宁德时代外派技工在欧洲建厂以保护核心技术
         2025年10月13日获悉,《金融时报》报道,中国电池制造商宁德时代(CATL)计划向西班牙建设价值41亿欧元的锂铁磷酸盐电池工厂派遣2000名中国技术工人,此举显示出欧洲在电池技术上的技能和经验仍存在明显缺口。当地政府和工会人士对技术转移持谨慎态度,认为中国企业可能不愿分享关键工艺和知识。
         这类大规模劳工调动,与中国企业在非洲建设基础设施时的做法相近。CATL承诺工厂全面投产后将以西班牙员工为主,并进行培训,但具体中方参与施工与设备安装的人数未公开。西班牙政府和主要政党支持该项目,以保障地区汽车产业的未来和就业。
分析指出,欧洲对中国电池技术的依赖可能带来长期战略风险,而在全球电动车产业中,中国保持核心技术优势的意图明显。同时,其他中国企业如远景智能也在西班牙规划电池工厂,德国大众与宁德时代合作亦在欧洲布局工厂,显示中国在欧洲电池领域影响力持续扩大。
【原文出处:《金融时报》】
3. 荷兰:监管机构已批准京东集团收购MediaMarkt集团
         2025年10月9日获悉,荷兰调整者网报道,荷兰消费者和市场管理局(ACM)已批准中国京东集团收购德国Ceconomy公司(MediaMarkt和Saturn的母公司)。该收购要约已于7月底提交。德国监管机构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还需就此收购做出最终决定。
         荷兰消费者和市场管理局(ACM)已对这起电子产品零售市场收购案展开反垄断调查。该监管机构总结道:“收购后,市场仍将保持充分竞争。”
         这家中国电商巨头仍需等待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批准,才能完成计划中的收购。中国京东集团于7月底提交了22亿欧元的收购报价,Ceconomy董事会已批准该报价,京东已与几家主要股东签署了具有约束力的协议,获得32%的股份。根据协议,创立Ceconomy的凯勒豪斯家族还将保留约25%的股份。
【原文出处:荷兰调整者网】
4. 摩洛哥:与中国多家央企达成30亿美元绿色铝业协议
         2025年10月9日获悉,《摩洛哥外交报》报道,摩洛哥与中国签署谅解备忘录,共同开发一体化低碳铝产业园,总投资30亿美元。该协议由摩洛哥主权基金伊特马尔资本(Ithmar Capital)与中国多家央企在北京签署,中方合作方有中国国家电网与上海电气集团。民营企业上海方豪实业集团与国家电投集团在此次合作中扮演关键角色,后者于今年初宣布在几内亚建设年产120万吨氧化铝精炼厂,有望为摩洛哥项目提供稳定的原材料保障。
         该项目的“绿色”核心在于配套建设可再生能源基础设施,包括太阳能电站、风电场及绿氢发电项目。在冶金工艺方面,未来工厂将采用霍尔-埃鲁特氧化铝电解法,后续阶段可能引入惰性阳极、先进铝回收等尖端技术,以进一步降低碳足迹。项目选址大概率靠近丹吉尔地中海港、纳多尔西地中海港或朱尔夫莱斯费尔港等深水港,便于原料氧化铝的进口与成品铝锭出口。
          欧洲将于2026年起实施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该项目生产的低碳铝不仅能规避相关关税,更有望使摩洛哥成为非洲首个拥有世界级低碳铝产业链的国家,重塑目前由欧亚企业主导的市场格局。
【原文出处:《摩洛哥外交报》】
5. 俄罗斯:俄专家称俄中合资企业数量预计将增加
         2025年10月20日获悉,俄罗斯卫星通讯社报道,据俄罗斯《生意人报》援引俄罗斯Ingvarr律师事务所专家的话报道,未来几年俄中合资企业的数量预计将增加。
         文章表示,俄罗斯境内和中国境内设立的合资企业数量预计将在未来5年内增加,这会开放获得中国债务融资的渠道。专家认为,中国银行通常不愿向没有中方股东的外国企业发放贷款,除非涉及大型出口合同,但与中国合资经营的企业前景则截然不同。
         专家们还预测,俄罗斯公司将有机会进入中国公共债务市场,并有希望最终在系统层面解决人民币直接结算的问题。专家表示,中国很可能逐步允许俄罗斯企业进入其金融行业。政治上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应逐步转化为高质量的投资合作。此前,俄罗斯驻华大使莫尔古洛夫在接受卫星通讯社采访时表示,俄中两国目前实施大约80个联合项目,总额超过2000亿美元。
【原文出处:俄罗斯卫星通讯社】
6. 日本:日企加快在乌兹别克斯坦等中亚国家投资布局
         2025年10月20日获悉,《日本经济新闻》报道,日本双日集团将参与乌兹别克斯坦新首都的机场开发项目。双日将斥资数百亿日元,与沙特企业Vision Invest组成联合体承建。该机场定位为中亚最大规模枢纽,计划2025年内开工,2028年实现通航,设计年旅客吞吐量最高2000万人次。此外,双日计划在乌兹别克斯坦的医院、发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投资10亿美元。
         除双日外,其他日企在乌动态同样活跃:丰田通商全资子公司欧亚斯能源控股正在推进50万千瓦风电项目实地勘察;NEC承接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矿产资源领域亦备受关注:伊藤忠商事计划自2025年起参与该国铀矿开发(铀是核电站燃料),已向法国核能巨头欧安诺与乌兹别克斯坦国有企业坦纳沃伊铀业的合资公司少量注资;丸红亦涉足铀矿中介业务。
         当前,中国、俄罗斯仍是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等中亚国家的最大贸易伙伴。受西方对俄经济制裁影响,传统贸易关系难以为继,中亚各国加速强化与美欧日等国联系。乌兹别克斯坦是中亚人口最多的国家(约3700万),实际GDP年增长率约6%,经济活力强劲。据日外务省统计,截至2024年10月,日资企业在乌设立分支机构数量54家,较2019年翻倍。
【原文出处:《日本经济新闻》】
7. 哥伦比亚/阿根廷:雷诺与奇瑞洽谈在南美合资造车
         2025年10月20日获悉,彭博社报道,据知情人士透露,法国雷诺集团正与中国奇瑞汽车商谈在南美合作生产和销售汽车,双方计划在哥伦比亚和阿根廷展开合作。奇瑞将利用雷诺在当地的工厂网络,并以资金和产品设计作为回报。
         消息称,奇瑞拟在雷诺位于哥伦比亚的工厂生产燃油车,大部分将挂雷诺品牌,部分以奇瑞品牌销售;奇瑞还考虑在雷诺阿根廷工厂投资一条插电式混动皮卡生产线,由雷诺负责在当地的分销。相关谈判仍在进行,能否最终达成协议尚未确定。
         雷诺一直寻求通过合作降低成本并拓展增长市场,在巴西已与中国吉利控股合作生产和销售电动车及其他低排放车型。据悉,与奇瑞的合作不会影响吉利项目。奇瑞在2024年于香港成功上市后对外扩张兴趣增强。最新讨论显示,奇瑞将独立承担投资。
【原文出处:彭博社】
8. 南非:获得中国和印度投资以促进当地汽车制造业
         2025年10月20日获悉,路透社报道,南非贸易部长日前表示,南非已成功获得来自中国和印度汽车企业的承诺,将其半散装(SKD)汽车组装业务升级为全规模制造,响应了南非业界对增加国内生产的呼声。
         目前,南非汽车行业正面临产量下降、来自中国的激烈竞争、关税政策不确定性以及向电动汽车转型所需的高昂成本等问题。汽车行业领导人警告称,如果南非不保护其产业免受进口冲击,可能导致国家出现“去工业化”现象。
         南非贸易部长帕克斯·陶近期表示,中国和印度目前在南非从事SKD业务的企业已承诺过渡到完全散装(CKD)生产。中国品牌北京汽车(BAIC)在港口城市格贝哈设有一条SKD组装线,生产北京X55跨界车型,该工厂计划最终转为CKD组装。与此同时,印度马恒达(Mahindra)也在德班以SKD方式组装皮卡。此前,马恒达已与南非工业发展公司合作,启动了在当地建立全规模制造工厂的可行性研究。陶指出,政府的职责是支持这些企业实现全面生产能力,此举不仅将强化南非的工业基础,也有望使该国成为非洲的制造中心。
【原文出处:路透社】
9. 欧洲:EPO撤销晶澳太阳能关键专利,正泰新能获首胜
         2025年10月21日获悉,据Juve-patent报道,欧洲专利局(EPO)异议部门近日撤销晶澳太阳能(以下简称“晶澳”)持有的一项关键太阳能技术专利(专利号为EP4 092 759)。相关人士指出,该专利为中国太阳能电池板制造商正泰新能和晶澳之间纠纷的核心,而此次EPO撤销决定会影响在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举行的听证会。
         正泰新能与晶澳之间的纠纷涉及到晶澳的EP2 787 541和EP 4 092 759专利。这些专利涉及新一代太阳能电池创新技术TOPCon。EPO异议部门此次撤销的为EP4 092 759专利,因为新增内容(added matter)而被全部无效。晶澳计划对该决定提出上诉。EPO于2024年10月维持了 EP 541专利的有效性,但上诉正在审理中。晶澳与正泰在UPC也有相关的平行诉讼,并在EPO启动了异议程序。EPO此次撤销掉晶澳的专利,业内人士指出会影响到UPC的平行诉讼,UPC后续裁判值得关注。
         晶澳和正泰新能都是全球光伏组件出货排名前十的企业。晶澳和正泰新能在EPO和UPC的纠纷,释放出光伏产业开始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信号,也折射出光伏产业整体面临的严峻现实。
【原文出处:Juve-patent】
10. 美国:IDCC夏普续签专利许可,与充电制造商达成首约
         2025年10月21日,据Intergital官网消息,美国移动、视频和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公司InterDigital,Inc(纳斯达克股票代码:IDCC)宣布已与夏普(Sharp)续签其专利许可协议,并与一家电动汽车充电器制造商签署新许可协议。与夏普的协议涵盖了 InterDigital 的无线和视频标准技术,包括 4G、5G、Wi-Fi 和 HEVC。与电动汽车充电制造商的协议则涵盖家用和商用电动汽车充电器。
         根据InterDigital预测,其流媒体许可业务要从目前零起步到2030年的年营收3亿美元的规模,这相当于2030年该公司专利总营收目标10亿美元的30%,是增长最快的一块业务。
          InterDigital 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全球性的研发公司,主要专注于无线、视频、人工智能及相关技术。作为无线技术领域的领导者,InterDigital的工程师已设计并开发了广泛应用于无线产品和网络中的众多创新技术,从最早的数字蜂窝系统到 5G 及当今最先进的 Wi-Fi 技术。InterDigital同样是视频处理和视频编解码技术领域的领导者,并开展了与无线和视频技术相交织的大规模人工智能研究工作。
【原文出处:Intergital官网】
11. 泰国:知识产权部门推出新系统简化音乐许可打击盗版
         2025年10月23日获悉,Nation thailand报道,泰国知识产权部(DIP)近日推出两个新的在线系统,以简化音乐许可并打击非法版权收集,为企业带来更大的透明度。DIP 总干事Nusara Kanjanakul表示,新平台将帮助餐馆、酒店和咖啡馆等服务和零售行业的企业避免支付欺诈性的版权费用,并降低其遭受法律诉讼的风险。
         第一个系统是一个综合音乐数据库,包含超过25万首泰国歌曲和超过1900万首国际歌曲的信息。公众可以使用该数据库搜索歌曲,并查找获得合法授权代表版权所有者收取许可费的机构。
         第二个系统是版权收集代理商数据库,它允许企业即时验证任何试图出售音乐许可证的个人的合法性。通过扫描代理商数字身份证上的二维码,用户可以立即查看他们是否获得了DIP的正式授权以及他们的授权内容。
【原文出处:Nation thailand】
12. 中国香港:将为科技及创意产业试行知识产权融资沙盒
         2025年10月15日获悉,香港新闻报道,中国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署长黄福来表示,政府计划启动知识产权融资沙盒试点,初期将针对科技和文化创意产品,以加强对创新和商业化的支持。该举措于2025年《施政报告》中宣布,将由商务及经济发展局、知识产权署和香港金融管理局联合推出。
         中国香港近年来在创新和技术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但将专利转化为商业成功仍面临全球挑战。黄先生表示,政府计划在人工智能、生物技术和创意产业等领域启动沙盒,这些领域的许多研发公司已经获得政府资金支持。他说:“如果我们能够提供另一种融资渠道,这些企业将有更大的能力推动未来的增长。”他解释说,由于创新者和银行之间的知识差距,科技和创意公司往往难以获得融资。“以电影制作为例,银行可能并不完全了解这个行业,因此很难评估电影上映后的潜在收入,”他说。
         在沙盒框架下,专利审查员将在评估知识产权资产的质量和潜力方面发挥关键作用。黄先生表示,除了通常的审批职责外,审查员还将协助评估专利的技术、法律和经济实力。“从法律角度来看,他们会审查专利是否受到充分保护、注册是否正确,以及专利范围是否明确,”他说道,“从技术角度来看,他们会评估这项发明是否代表了重大创新。”
         从经济角度来看,审查员会考虑专利寿命、注册地管辖区以及潜在收入来源等因素。黄先生表示,知识产权署随后将与会计师、测量师和分析师合作,通过不同的专业基准来确定专利价值。
【原文出处:香港新闻】
13. 德国:慕尼黑法院授予中兴一项反禁诉令阻断三星施压
         2025年10月14日获悉,据IP Fray报道,慕尼黑第一法院第七民事庭作出裁定,针对三星对中兴向欧洲电信标准协会(ETSI)提起的投诉,授予中兴一项反禁诉令(Anti-Anti-Suit Injunction, AASI),要求三星撤回其向ETSI提交的相关投诉,而该投诉目的在于将中兴排除出后续的标准化工作中。由于该AASI与ETSI有关,但ETSI不是法院,也有人将其称为反ETSI投诉禁令(AECI)。
         根据慕尼黑发布的禁令显示,若违反该禁令,每次侵权行为将被处以最高25万欧元的罚款;或者处以最长六个月的监禁。若多次违反,则累计监禁期限最高可达两年。
该裁定实质上阻断了三星利用标准组织程序向ZTE施压的路径,还意味着在跨国SEP许可争端中,一旦法院认定某种投诉请求在其司法管辖内不合适或不应干预,法院会采取相关措施,投诉机制可能不再为相关方提供便利。例如,UPC的曼海姆分庭和慕尼黑法院就禁止亚马逊向英格兰和威尔士高等法院 (EWHC)寻求强制许可,授予了针对该流媒体巨头的反临时许可禁令(AILI)。
         据最新报道,三星已撤回了向ETSI对中兴通讯SEP许可做法的投诉,正在遵守慕尼黑法院关于AECI的命令。此外,ETSI 负责人将在10月21日或此后不久就三星的投诉做出关键决定,而10月23日慕尼黑法院将举行技术审判,届时或不久之后将作出判决,该判决可能会进一步影响ETSI的内部纪律处分决定。
【原文出处:IP Fray】
 
 

(五)研究分析  

1. 经合组织:发布数字贸易一体化与开放指数(INDIGO)
         近日,经合组织(OECD)发布数字贸易一体化与开放指数(INDIGO)。该指数用于反映2000年至2024年间涉及193个国家的数字贸易相关国际讨论和承诺的演变情况。
          经合组织在INDIGO报告中指出,世界经济距离所谓的全球数字贸易一体化和开放只完成了8.5%的进程。虽然双边数字贸易讨论正在扩大,但它们仅占现有数字贸易一体化和开放程度的10%。
         各国数字贸易一体化和开放水平差异很大。新加坡以0.17分的INDIGO指数脱颖而出,澳大利亚和日本紧随其后。《电子商务协定》(AoE)的成功完成和纳入将使全球数字贸易一体化和开放程度提高21%。加入该协定的国家越多,对INDIGO和贸易的总体影响就越大。
         不参加AoE存在机会成本。许多表现最好的国家,包括印度尼西亚、泰国和越南,如果未能加入,将在排名中明显下滑。例如,若AoE在没有越南参与的情况下达成,越南排名将从第5位跌至第39位。
【原文出处:经合组织(OECD)】
2. 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非洲需加快港口现代化进程
         近日,《全球商业与经济期刊》(GBEJ)称,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发布最新报告指出,非洲亟需加快港口现代化进程以应对海运贸易放缓压力。
         报告指出,受地缘政治紧张和全球供应链波动影响,2025年全球海运贸易增速预计明显放缓,对经济韧性较弱的国家影响较大。其中,人口基数较大、贸易依赖度较高的非洲国家更易受物流延误、运输成本上升和贸易通道重组的影响。例如,部分非洲内陆国家进口货物海运费约占货物价值的40%,成本压力显著。
         为降低相关风险,UNCTAD建议非洲国家加强区域交通一体化建设,提升港口与内陆互联互通能力,同时推动供应多元化,以增强贸易韧性。在港口现代化建设方面,UNCTAD提出五项建议:一是建设海运单一窗口系统,简化通关流程;二是发展港口社区数字平台,提升信息共享效率;三是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应对数字化风险;四是完善港区与交通物流通道衔接,提升运输效率;五是推动智慧港口及绿色港口设施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
         报告强调,如果非洲地区不能提升港口竞争力,将在全球贸易格局调整中处于不利地位。通过数字化转型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不仅可降低物流成本,还能吸引更多投资,并提升在国际贸易中的议价能力。
【原文出处:《全球商业与经济期刊》(GBEJ)】
3.《外交学人》:中亚渐成海湾国家对外金融合作前沿
         近日,《外交学人》发布报告,2022年以来,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成员国对中亚投资大幅增长,伊斯兰金融合作也不断扩大,伊斯兰开发银行已在独联体国家投资91亿美元,其中约60%投向中亚。
         阿联酋、沙特阿拉伯和卡塔尔对中亚金融合作最为活跃。阿联酋最大银行——阿布扎比第一银行为乌兹别克斯坦扎拉夫尚500兆瓦风电项目的主要贷款方;2025年,欧亚开发银行在该行支持下,于阿布扎比证券交易所发行约5400万美元债券,为中亚金融机构与海湾资本市场间打开了新的流动通道。沙特阿拉伯通过发展融资与出口信贷布局中亚金融市场,该国进出口银行加强与哈萨克斯坦国家开发银行的合作,并与塔吉克斯坦国家银行签署谅解备忘录,以扩大商品出口渠道;借助沙特阿拉伯发展基金,利雅得向杜尚别提供了多项优惠贷款,包括3000万美元用于建设库洛布环形公路;伊斯兰开发银行最大股东为沙特阿拉伯,持续资助中亚地区能源、交通和农业等关键项目。卡塔尔稳步扩大其金融影响力,2024年,卡塔尔Lesha银行以约1.34亿美元收购了哈萨克斯坦贝雷克银行,系海湾国家首次收购中亚银行全部资本;卡塔尔发展基金向塔罗贡水电站项目提供5000万美元贷款,并宣布计划参与哈和土库曼斯坦天然气加工及水电站项目。
         海湾国家金融机构在中亚活跃度日益增长,一方面是其寻求摆脱石油经济依赖,另一方面也回应中亚对“中间走廊”长期投资需求,促进中亚国家平衡域外国家影响力并实现合作多元化。伊斯兰银行正成为推动海湾国家与中亚地区金融合作的助推器,惠誉评级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中亚伊斯兰金融产品规模已超过5亿美元。其中,吉商业银行中的伊斯兰金融“窗口”发展速度超过传统银行业,哈、乌正构建符合伊斯兰沙里亚法的贷款和债券法律框架。对海湾国家银行而言,中亚国家具备发展伊斯兰债券和信贷工具的基础。
         文章指出,海湾国家金融扩张也面临挑战,多数项目仍集中在大型融资和债券发行领域,尚未深入零售或中小企业银行业务。中亚地区监管制度碎片化是限制金融合作的主要障碍之一,各国均有独立的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阻碍了跨境信贷和资本流动。此外,市场透明度有限、投资者保护机制薄弱及资本市场不发达,也进一步限制更深合作。如中亚各国政府不断完善监管框架、提升政策透明度,海湾国家将逐步成为中亚地区现代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战略伙伴。
【原文出处:《外交学人》网】
4. 报业辛迪加:最新外国直接投资格局转向新兴国家
         近日,报业辛迪加刊文称,曾经由少数几个发达经济体主导的外国直接投资正重新转向非洲和东南亚。这一转变的核心是中国,中国大举推进绿色产业制造业,可能通过加速清洁能源转型,巩固其工业主导地位。
         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最新的《世界投资报告》,2024年流入欧洲、南美和亚洲大部分地区的外国直接投资有所下降。相比之下,流入非洲的外国直接投资飙升了75%,达到970亿美元,而流入东南亚的外国直接投资增长了10%,达到2250亿美元。
          这些趋势的背后是跨国公司供应链的更广泛重组,这些供应链正在稳步向东南亚、东欧和中美洲转移。因此,外国直接投资模式也在发生变化:虽然美国、日本和中国仍然是最大的对外投资国,但中东已成为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来源。
         海湾合作委员会(GCC)成员国拥有丰富的石油收入,在2022年和2023年在非洲投资了大约1130亿美元。这些资金中的大部分都进入了物流和基础设施项目,如港口、机场、交通网络以及石油和天然气。然而,重心正迅速向中国转移,尤其是在绿色投资方面。净零产业政策实验室的一份新报告强调了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范围,显示了中国对清洁能源的推动如何提升其经济影响力。
         根据2011年至2025年年中宣布的461个中国支持的绿色科技制造项目的数据库,该报告发现,自2022年以来,中国企业已在54个国家的387个项目中投资了超过2200亿美元。其中包括太阳能和风能发电设施、大型电池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甚至是早期的绿色氢初创公司。
         根据这份报告,中国的投资主要是由企业寻求市场准入和可靠的原材料供应所驱动的。虽然东盟国家仍然是此类项目的主要目的地,但中东和北非的份额在2024年大幅上升至20%以上。
         综上所述,这些发展标志着中国全球经济扩张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原文出处:报业辛迪加】
5.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首次跻身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前十
         近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GII),瑞士、瑞典、美国、韩国和新加坡排名位居前五,其次是英国、芬兰、荷兰、丹麦和首次跻身前十的中国。报告发现,投资增长放缓也给创新蒙上了阴影。
         GII使用约80项指标,涵盖研发支出、风险投资交易、高科技出口和知识产权申请等,评估近140个全球经济体的创新绩效。GII是政策制定者、商界领袖及其他人士促进创新和构建强大创新生态系统的全球基准资源。
         全球创新指数已发布至第18版,数据显示,以中国、印度(第38)、土耳其(第43)、越南(第44)、菲律宾(第50)、印度尼西亚(第55)、摩洛哥(第57)为首的一批中等收入经济体在GII排名中持续攀升。自本世纪初以来,沙特阿拉伯(第46)、卡塔尔(第48)、巴西(第52)、毛里求斯(第53)、巴林(第62)和约旦(第65)一直是创新排名上升最快的经济体。
         2025年全球排名前20的经济体分别是:瑞士第1(2024年排名第1),瑞典第2(2024年第2),美国第3(2024年第3),韩国第4(2024年第6),新加坡第5(2024年第4),英国第6(2024年第5),芬兰第7(2024年第7),荷兰第8(2024年第8),丹麦第9(2024年第10),中国第10(2024年第11),德国第11(2024年第9),日本第12(2024年第13),法国第13(2024年第12),以色列第14(2024年第15),中国香港第15(2024年第18),爱沙尼亚第16(2024年第16),加拿大第17(2024年第14),爱尔兰第18(2024年第19),奥地利第19(2024年第17),挪威第20(2024年第21)。
         在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中,17个中低收入经济体的表现超出预期,其中印度和越南是创新表现超预期时间最长的经济体。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在创新表现超预期的经济体数量方面领先,其中南非(第61)、塞内加尔(第89)和卢旺达(第104)位居前列。
         2025年全球创新领袖区域分布中,东南亚、东亚和大洋洲(SEAO)仍是全球创新的驱动力,该地区有六个经济体跻身前25名。韩国(第4)和新加坡(第5)继续引领该地区,在商业研发、教育和创新基础设施方面均表现强劲。中国(第10)在全球中等收入经济体中保持领先地位,并在研发支出、高科技出口和创新产出方面持续保持强劲势头。日本(第12)和中国香港(第15)的排名均有所提升,而澳大利亚(第22)则上升一位。
         随着创新集群日益集中,仅中国就拥有世界前100名中的24个,SEAO仍然是全球创新动态的中心。
【原文出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6.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发布《2025年标准必要专利发展报告》双语版
         近日,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公开发布了《标准必要专利发展报告(2025年)》(中英文版)。
         2024年至2025年,标准与专利融合从新一代信息技术向更多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关键技术领域延伸,国内外有关标准必要专利的立法、司法与执法也愈发频繁,成为科技、标准化和知识产权领域战略、政策和法律的重要议题。标准必要专利作为创新成果转化运用的重要载体,已经成为影响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产业综合竞争力的战略性创新资源。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作为国家级综合性标准化研究机构,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标准必要专利的重大决策部署,收集整理了约60万条国际国外国内涉及标准的专利声明数据以及对应的标准和专利数据,200余个知识产权、标准化领域代表性国际组织和全球主要国家(地区)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的政策法规数据,以及近10个司法辖区有关司法和执法的案例数据,自主研发“数据底座+智能模块+解决方案”的创新工具与专业服务——“标朴洞察·Insight SEP”,以便更好、更全面地集成相关数据,系统研判最新发展态势,并在《标准必要专利发展报告(2024年)》(以下简称“2024年版报告”)基础上,撰写了中英文版《标准必要专利发展报告(2025年)》(以下简称“2025年版报告”)。
          2025年版报告延续并深化了2024年版报告的撰写宗旨与功能定位,面向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企业以及从事标准必要专利相关工作的人员,全面、系统、客观地展现国际国外国内标准必要专利整体发展态势,帮助创新主体更好掌握标准与专利协调创新发展的理论方法,促进技术创新、标准研制、专利布局与产业应用全链条串联,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产业综合竞争力,为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贡献力量。
【原文出处: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7. 《南华早报》:什么是337条款调查,中国为何如此关注?
         近日,《南华早报》专栏报道,美国知识产权调查是一个强有力的工具,其中许多调查针对的是中国企业。其中,337调查是美国监管知识产权纠纷最有力的法律武器之一。该调查由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发起,可导致相关产品被彻底排除在美国市场之外。
         该工具经常被用来针对中国: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数据,2024 年完成的 337 条款调查中,超过 40% 涉及中国公司。
         2025年9月,欧盟委员会对中国电子产品制造商TCL生产的智能电视展开调查。就在一个月前,欧盟委员会还开始调查TCL和其他三家中国制造商生产的电信设备。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是一个独立的联邦机构,有权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对涉及进口产品的不公平贸易行为展开调查。当私人当事人向该机构提出正式投诉时,调查即可启动。绝大多数情况下,纠纷涉及侵犯知识产权,例如专利、商标或商业秘密。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数据,337调查最常见的对象是计算机和电信产品,占2024年新立案的42%。其次是药品和医疗器械。
         337条款主要关注特定公司或进口商犯下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而不是外国政府的更广泛的贸易政策或不公平定价。与通常会导致额外关税的 301 条款和反倾销调查不同,337 条款调查可以施加最终的贸易惩罚:全面禁止相关产品。如果发现侵权行为,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可能会发布排除令,指示美国海关禁止侵权产品入境。排除令的形式可以是有限排除令(仅针对特定公司),也可以是范围更广的普遍排除令,禁止所有侵权产品,无论进口商是谁。
         337条款投诉通常针对中国公司与美国公司激烈竞争的行业,越来越多的投诉集中在电信和半导体等战略领域。在美国制造商对来自中国和其他市场的几家公司提出投诉后,美国最近颁布了普遍排除令,禁止数据中心和工业自动化系统使用的某些高密度光纤设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还于2024年11月发布了有限排除令,禁止进口中国公司英诺赛克生产的一些半导体设备。2025年 8 月发布的类似命令禁止进口 RingConn 智能手环,该手环是中国可穿戴设备制造商 Ninenovo 生产的 Oura Ring 的竞争对手。
然而,并非所有投诉都会带来排除令:成功抗辩337条款索赔的情况罕见,但并非不可能。中国钢铁企业在2018年击败了三起不公平贸易索赔,而电信巨头华为和中兴通讯则在2013年赢得了专利纠纷。
         2025年3月,中国国务院公布了一套解决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法规,该法规被广泛拿来与美国的337条款机制进行比较。该规则包含一项条款,规定进口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可根据中国对外贸易法进行调查。规则还规定,有关部门可以对不公平贸易行为采取反制措施,例如“以知识产权纠纷为借口遏制或压制中国”。同时,文件指出,企业应加大知识产权发展力度,相关政府部门应通过提供培训和加强涉外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原文出处:《南华早报》】
8. 最高法: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相关典型涉外案例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众介绍过去一年来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工作成效及相关典型案例。其中有一项是玉米种子侵权索赔案,根据公开资料判断被判侵权的公司为河南金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金苑种业曾申请在北交所上市,2024年9月份北交所决定终止对金苑种业上市审核。
         2025年4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对该案公开宣判,撤销一审法院判决,认定金苑种业生产、销售的七个杂交玉米品种(下称“被诉侵权品种”)侵犯了恒某公司的“NP01154”玉米新品种(下称“涉案品种”)权,判令停止侵权并赔偿恒某公司经济损失5334.7万余元及合理开支20万元。该案是目前判赔额最高的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
         涉案品种权人为法国企业利马格兰欧洲(Limagrain Europe)。恒某公司为利马格兰欧洲的关联企业,利马格兰欧洲授权恒某公司在中国境内独家生产经营玉米自交系“NP01154”。恒某公司向一审法院起诉称,金苑种业生产、销售的“郑某玉491”“金某玉304”“金某玉171”“郑某玉597”等七个通过审定的玉米杂交品种均系未经许可使用“NP01154”作为亲本生产而来,遂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停止侵权,并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1.6亿元、另行赔付维权合理开支20万元。
         一审中,恒某公司提交了四份检测报告以证明被诉侵权的七个审定玉米杂交品种的亲本(父本)“YZ320”与“NP01154”具有同一性,构成侵权。金苑种业辩称,被诉侵权的“YZ320”品种属于糯玉米,而“NP01154”属于普通玉米,两者具有不同的生物学特性,系不同品种,其提交了某玉米检测中心出具的2994号测试报告,以该报告加测的5个位点中存在4个位点差异为由,抗辩不构成侵权。一审法院采信了金某公司提交的2994号测试报告,认定被诉侵权品种的“YZ320”与“NP01154”为不同品种,判决驳回金苑种业的全部诉讼请求。4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被诉侵权品种侵犯了涉案品种权。一审败诉后,恒某公司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令金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NP01154”品种权的行为,赔偿恒某公司经济损失5334.7万余元及维权合理开支20万元。该案是目前判赔额最高的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
          “最高法知产法庭积极发挥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威慑力,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惩罚性赔偿请求坚决予以支持,惩罚性赔偿诉请支持率不断提升。”法庭审判长罗霞介绍,“在法庭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案件中,涉及植物新品种权纠纷的案件数量最多,占比超过三分之一。”
         据悉,该案二审判决将对权利人的保护从判决中延伸至判决后,在要求金某公司停止侵权方面亮出“三把斧”:一是停止使用与“NP01154”具有同一性的“YZ320”作为亲本生产杂交玉米种子,停止销售相关侵权种子;二是在法院监督或恒某公司见证下,消灭侵权种子繁殖活性;三是将本判决及停止侵害要求通知股东、关联公司等相关主体,并签署不侵权承诺书。
         同时,判决明确,如未按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停止侵权义务的,应当依法支付迟延履行金:拒不履行前述第一项的,以每日10万元计算;拒不履行前述第二项的,以每日5万元计算;拒不履行前述第三项的,以每日2万元计算。
         该案宣判后,金某公司主动联系恒某公司履行了判决确定的各项侵权责任,并在相应期限内完成了停止侵权的各项要求,实现“主动履行、按时履行、全部履行”。
【原文出处:最高人民法院】
 
 

来源:宁波贸促之窗
(信息来源:新华网、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参考消息网、宁波市玩具和婴童用品行业协会、
宁波市纺织行业协会、宁波市服装协会、
宁波市科技创新协会、宁波市塑料行业协会、
宁波市皮革行业协会、宁波市汽车零部件产业协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