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民营企业占总量的80%以上,既是经济发展的主体,更是科技创新的主体。2014年,我市专利申请量为58530件,专利授权量为43286件。其中发明专利量为12957件,同比增长32.1%;发明专利受权量为2832件,同比增长26.1%。即便这样,民营企业在创新与保护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创新与运用水平有待提高
企业的发明创造能力和专利运用水平没有随着专利数量的增长而增强,究其原因主要有:
1、管理体系不健全,对创新成果的研发和运用缺乏准确的定位。大部分中小企业对知识产权没有一个可行的战略目标和中长期规划,对现有技术专利不作全面分析。好多企业处于不同的目的,进行盲目申请,申请授权后反而得不到有效保护。
2、专利运用和管理能力低。比如一些企业对专利知识和专利布局缺乏足够的了解,产生专利申请后会被泄露的想法,使得专利最终没能得到有效保护;也有一些企业因发明人定位不准确而引起了知识产权纠纷;此外,对专利的引进和交易、授权与转让同样也缺乏经验。
3、技术转化水平低下。一个技术成果要转化为产品,成为商品,投放到市场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涉及到人才、技术、市场和管理薄一系列问题。
4、好多中小企业虽然设立了研发部或知识产权部或法务部或者是办公室兼管,或是总经理直抓,但对专业人员的资格培训和上岗制度还没跟上,也不规范。
5、企业对维权热情不高。企业对专利技术的检索和分析,对竞争对手的技术跟踪,以及企业技术创新的体系建设,缺乏足够的重视。
针对以上这些问题,我会虽然做了相应的努力,采取了一定的措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还是需要政府和社会的支持和推动,特别是知识产权和法律服务机构的帮助和指导,这样才能将这些问题逐步解决。
二、企业在专利申请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专利技术的公开和使用,获得专利需要一定的期限。许多企业在技术研发完成之后,采取先投产后申请。专利还没授权,产品早就投放市场,或者在企业网站、宣传品、展会上出现,有些被竞争对手钻了空子,抢先申请。如此一来,研发企业很难得到救济,新技术新产品的市场竞争优势也很快丧失,甚至出现倒吃官司的现象。
2、专利代理机构的选择和定位。企业在委托代理机构时,对其咨询了解不够全面,一味追求价格、时间、服务,没有对代理机构的专业特点和服务模式进行评估,对专利申请代理人的强项与经验不作必要的了解和考察。由于盲目选择,严重影响取得专利的质量和权属稳定性。
3、专利申请缺乏分析和策划,对新技术没有很多好地进行专利类别定位。核心技术本来可以分解成几个技术点进行分别申请,而企业却凭主管臆断不假思索地进行申请,甚至对权利要求的范围或表述不当,使技术专利得不到有效保护。技术内容一旦被公开,被他人使用而引起专利侵权纠纷时,很难得有效救济,这也是导致很多企业对专利的保护失去信心的原因之一。
三、专利保护与维权不当
企业对专利的保护不当,在市场竞争中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以及当前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力度不够等因素使得企业通过各种救济方式打击侵权行为的成本和阻力非常大,许多中小企业会觉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具体有以下三点。
1、应诉能力不强。无论是主动打击侵权还是应对被控侵权,企业都很难找到合适的应对方法。由于找不到理想的维权途径,企业感到困惑迷茫。目前可选择的维权救济有行政、司法救济、仲裁救济以及我们要特别提到的人民调解等。另外,由于企业因原始资料的缺失,或者对竞争对手的相关信息缺乏关注和收集,到了纠纷发生时再取证就显得非常困难,在维权过程中很难找到有利的证据,而失去打击侵权或者抗辩的能力。
2、聘请律师的误区。知识产权纠纷有它的特殊性,既有法律问题,又有专业技术问题,还有商业市场问题。这个特点,完全打破了企业官司只要聘请了法律顾问就可以解决问题的习惯性思维。而我们很多中小企业老总在应对专利纠纷时,像应对一般商事纠纷、劳资纠纷一样,直接委托给常年律师,这使得专利纠纷案件最终很难实现预期的救济目的。
3、维权成本高,打击赔偿额度低。企业专利维权是个牵制精力大、站线长、成本高,涉及面广的复杂过程,这会让中小企业望而生畏,丧失信心。此外,由于我国知识产权法律现状,案件取证障碍,裁判限判等原因,使得很多知识产权案件即使胜诉,实际获得赔偿也很有限,让很多中小企业感到得不偿失,对知识产权法律和制度丧失信心,这也制约了市场经济运行中公平竞争环境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