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解读

主页 >> 业界视窗 > 热点解读 > >> 经营范围曾含“商标代理”3个月致使名下商标被宣告无效|二审改判判决书

经营范围曾含“商标代理”3个月致使名下商标被宣告无效|二审改判判决书

点击:500 2025-03-18 13:50:10
先是,乐某公司的经营范围在2018.8月-11月期间曾包含“商标代理咨询”服务;后,安某公司以乐某公司经营范围曾包含“商标代理咨询”为由,认为乐某公司此前申请的诉争商标违反《商标法》19条4款,诉争商标应当予以无效,国知局裁定:予以无效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