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时间:2014.5.14
会议地点: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会议室
5月14日,2014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示范项目行业协会(商会)人民调解机制试点项目第二次工作会议在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会议室召开,市民管局崔秀朋局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副主任应娇红, 11家项目试点单位负责人和部分媒体记者参加会议。
项目执行单位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杨勇斌主持会议,通报了4月份项目进展情况,并介绍了下一步主要工作内容。5月份,项目主要工作任务是:建立、运行项目办公室联系机制;落实各试点单位调解室设立、机构人员、工作制度等建设情况;邀请市司法局领导现场指导各试点单位筹建工作;开展企业发生和应对各类纠纷矛盾状况调研;组织第一期调解员培训。
在各试点单位确定项目负责人及联络人之后,项目执行委员会随之成立,由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共同组成,执委会下设推进办公室,其主要职能为:项目整体进度推进、报告、验收、汇总;召集项目会议,落实相关会务工作;代表项目整体开展对外交流、横向协调,推动沟通合作;策划、执行与项目相关的活动;策划、执行项目整体宣传,编印项目简报,收集整理项目相关信息;管理、跟踪、监督项目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等。
杨秘书长着重介绍了开展企业发生和应对各类纠纷矛盾状况调研的流程和后期汇总工作要求,在针对性地了解企业存在矛盾纠纷状况的同时,调研对于项目的推广也十分有益。市知保协会印发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申请成立报告、成立批复、研讨会会议纪要等材料,为各项目试点单位全面开展筹备工作提供参考。
各项目试点单位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前期工作情况,和各协会内部设立调解室的条件。大家对项目简报提出了很多改进建议。经过大家讨论,第一期调解员培训班确定于5月27、28日举行,相关会务工作正在抓紧落实。
崔局长最后讲话,再次强调了项目开展的重要性和前瞻性,并对各项目试点单位提出了新的要求。崔局长说,行业协会(商会)人民调解机制试点项目是全国首创,虽然很多行业协会都在日常工作中开展会员矛盾调处,但有固定机制、明确机构的行业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和推广会使这项工作提升到全新的层次。项目的实施具有三个鲜明的特点,就是应需、应势、应时,同时也是市民政局在推动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中着重推广的具有共享性、可复制性特点的项目。所有的项目试点单位都要有高度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不要停留在完成项目任务的层面,而要借助项目的力量,建立和稳定行业人民调解的长效机制,使之成为协(商)会服务会员企业的有力抓手。崔局长要求,行业人民调解项目既是一个整体,也是分解到每一个试点单位的个体,各试点单位都要制定自己的项目方案,以总体方案为基础,倒计时计划各自的项目工作,制定明确的时间表,并提出自己的创新思路以及需求,最终形成“10+1”的项目方案。我们的最终目标是,每家单位都必须挂牌,并良好运行,规范化、专业化程度要达到法院诉调对接的要求,能够承接法院的诉前调解,将行业人民调解工作长期地开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