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协会工作 |业界视窗 |维权援助 |专业资讯 |专题活动 |数据查询 |会员之声 |联系我们
您现在位置:  网站首页    业界视窗    热点解读    查看详细内容
【专利】有图有真相!这些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中的常见错误你犯了吗?

编者按:在我国,装饰品行业已经成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展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该领域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也呈现出急剧攀升的态势。但是,仍有部分专利申请人由于不清楚专利申请文件的提交要求而造成设计产品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装饰品类产品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中有哪些常见错误?如何避免?一起看看。

 

  原标题:装饰品类产品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常见错误分析及建议

 

  装饰品是可以起到修饰美化作用的物品,其涵盖的产品类型丰富多样,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产业体系。在发达国家,装饰品行业具有巨大的市场需求,以女性饰品为例,世界四大时尚之都巴黎、纽约、伦敦、米兰以及亚洲的首尔、东京、香港等城市的饰品年贸易总量近1000亿美元。在我国,装饰品行业已然成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展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该领域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也呈现出急剧攀升的态势,自2010年至2015年,装饰品领域专利申请主要涉及的1102类出现了申请量翻倍增长的情形,而涉及1101首饰类的专利申请更是呈现3倍增长。

 

  但是,在装饰品设计水平不断提高、专利申请量快速增加的同时,仍有部分专利申请人由于不清楚专利申请文件的提交要求而造成设计产品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本文通过归纳专利申请人提交的装饰品类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中出现的常见问题,并选取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帮助申请人避免在该类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中出现此类问题,提高专利申请文件质量。

 

  所提交视图未清楚显示产品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另外,我国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因此,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视图应当清楚地显示产品。

 

  在装饰品领域,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视图中常见的错误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缺少必要视图

 

  在审查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申请人提交的视图是不充分的。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相关规定,产品的设计要点涉及六个面的,应当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产品的设计要点仅涉及一个或几个面的,应当至少提交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省略视图的原因。产品的设计要点涉及一个面的,可以仅提交该面正投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两个面的,应当提交两面正投影视图。

 

  对于上述规定,部分申请人简单理解为立体产品仅需提交一个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但在实践中,需要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应当提交哪些视图。例如,花瓶类产品,通常是在瓶体表面有花纹图案或者雕刻图案,如果仅仅提交主视图和立体图,是不能清楚表达产品周身表面的图案的,而在后续的补正程序中,如果申请人补交了超出申请日表达产品范围的视图,则又会造成申请文件补正超范围,直接导致该申请失去授权前景,由此对申请人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在申请日提交视图时,应根据产品的具体特点,合理地选择应当提交的视图,以充分清楚地表达产品为最终目的,一定要避免少交视图。

 

  案例1中的花瓶产品仅提交了主视图和立体图,产品虽然为回转体,但是其瓶身四面均有花纹图案,且不能毫无疑义地判断出未提交面表面的图案与主视图相同,因此该产品仅仅根据主视图和立体图是无法完整、准确地展示出该外观设计的。

 

  【案例1 花瓶】

  对于一些特殊的产品,仅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仍不能达到清楚表达的要求时,还需要提交局部放大图、参考图等视图。例如,在装饰品类产品中,首饰类产品是比较特殊的一类装饰品,由于其通常是佩戴在人体上,产品体积较小,且由于设计精细,表面的设计特征不易表现清楚,尤其是项链这种细长物品,在提交的整体视图中,链条的具体细节则很容易模糊不清,因此,在提交该类专利申请时,应当在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的前提下,增加局部放大图。建议申请人要灵活掌握视图提交的原则,为了更充分地展示产品的设计特征,对后续形成有力的保护,可适当增加放大图、使用状态图、变化状态图、参考图等视图。

 

  案例2中的项链产品,由于其链条部分细长,为了完整地拍摄产品,导致吊坠、环扣部分均较小,申请人为了更清楚地展示该产品,在提交了六面正投影视图的基础上,还提交了吊坠部分的放大图以及挂扣部分的放大图,在放大图中项链的各个细节部分被很好地表达清楚了。

 

  【案例2 项链】

 

  (二)视图不清楚

 

  在多数情况下,申请人提交了足够数量的视图,但是,并不是提交了足够的视图就可以清楚地表达产品。如果所提交视图存在缺陷,同样不符合清楚表达的要求。造成视图中的产品表达不清楚的原因很多,在装饰类产品中较多出现的是以下几种情况:

 

  (1)产品未完全展开

 

  申请人提交的视图中的产品应充分展开,不应有遮挡、叠压的部分,影响产品的表达。在装饰类产品中,有一些是有细长挂绳的产品,例如吊坠、车挂等,部分申请人在拍摄时仅将坠饰、挂饰部分展开拍摄,而将挂绳部分缠绕拍摄,造成产品的部分表达不清。

 

  (2)产品外缘轮廓不清晰

 

  申请人提交的视图中的产品应当有清晰的外缘轮廓,而部分申请人提交的产品外缘轮廓模糊,尤其是装饰品中包含大量的玻璃制品,在针对玻璃制品的拍摄中,常常出现产品的具体形状不能清楚辨认的情况。在此建议申请人在进行拍摄时,应当保证产品和背景有适当的明度差。拍摄产品时还应当避免包含内装物或者衬托物,但是,针对玻璃制品这类特殊产品,如果必须依靠内装物或者衬托物才能清楚地显示产品的外观设计时,则允许保留内装物或者衬托物。例如,玻璃花瓶这类产品,建议申请人可以选择深色的背景或者在玻璃花瓶中注满有色的液体,以便更好地清楚表达产品。

 

  案例3中的玻璃花瓶,由于背景色彩较浅,导致花瓶的外缘轮廓不清晰,不能清楚地展示花瓶的具体形状,而案例4中选取的深色背景则很好地展示了产品的轮廓。

 

  【案例3 玻璃花瓶】

  【案例4  玻璃花瓶】

  (3)产品表面有强烈的反光或者阴影

 

  申请人提交的照片应当避免强光、反光、阴影、倒影等影响产品的外观设计的表达,由于产品表面的材质或者是拍摄方法的原因,有些申请人提交的照片中的产品表面会有反光、阴影等问题,尤其是金属材质的装饰品,在拍摄过程中极易出现反光的问题。因此,建议申请人在拍摄时,通过摄影技巧,尽量避免出现反光、阴影,如果拍摄后发现照片中有阴影或者反光,建议申请人通过图形处理软件等方式将反光或者阴影进行后期处理,以保证产品的清楚表达。

 

  案例5中的陶瓷花瓶,由于拍摄的问题,造成表面有阴影,直接导致产品表面的图案无法清楚表达。

 

  【案例5 陶瓷花瓶】

  (4)视图比例不一致

 

  在审查过程中,因视图比例不一致导致视图不清楚的错误也比较常见,尤其是在一些体积较大的装饰品或者体积较小的首饰类产品中,更是多见该类问题。例如喷泉、园艺摆件产品,其体积较大,较难拍摄,因此经常会出现由于选取的角度或者位置不正确,而导致拍摄出来的产品变形、比例不一致。而首饰类产品则恰恰相反,由于其体积过于小巧,因此申请人在拍摄过程中不能准确地拿捏产品的比例,通过视觉简单判断便草率地提交了申请视图,从而导致视图比例不一致。笔者建议申请人在拍摄过程中应当遵循正投影视图的规则,在拍摄产品各面时,应当选取角度、位置相近的点进行拍摄,拍摄后还应当针对产品的比例进行重新确认,如果比例不一致应当通过图形处理软件进一步处理。

 

  案例6为耳环的外观设计,俯、仰视图的比例明显小于主、后视图,应将俯、仰视图适度放大。

 

  【案例6 耳环】

 

  对申请文件的修改超范围

 

  如果申请文件不能清楚显示产品,审查员会发出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在答复过程中,申请人应当避免由于对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申请日提交的视图所表达的范围而造成驳回的后果。

 

  造成修改超范围的原因通常有两种,第一种是在申请日提交的视图未完全表达产品,因而在后续的补正视图中,会提交申请日未表达的部分,造成超范围。对于申请日未表达的部分,无论申请人在后如何补正都会造成超范围,故此种缺陷是没有办法弥补的。第二种情况是为克服形式缺陷,在补正的过程中,视图中增加、改变或者减少了设计内容,造成了补正超范围。例如,案例7的申请人在申请日提交的戒托的设计,补正后的视图增加了钻石的部分,造成了设计内容的增加,超出了申请日视图表达的范围。还有部分申请人在前期设计的基础之上又进行了改进设计,在补正的时候直接将改进后的设计进行提交,造成了设计的改变。例如案例8,申请人在申请日提交的奖杯,立柱部分申请日视图为缠绕的螺旋形条状设计,而在补正后的视图中申请人对该部分进行了新的设计,改为星形设计,但是这种设计的改变造成了对视图的修改超范围。还有一种情况是申请人在申请日提交的视图中有缺陷,审查员指出了缺陷,申请人为了快速解决该问题,将该视图进行了删除,删除后的视图有可能会导致产品不能清楚表达。因此,申请人在提交补正视图的时候应当要以申请日提交的视图为基础,在弥补缺陷的同时,保证与申请日提交的视图一致,属于相同的设计,不要随意地增加、改变或者减少设计内容。

 

  【案例7 戒托】

 

  【案例8 奖杯】

  申请日提交视图    补正后视图

 

  装饰品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该产业呈现出了广阔的发展前景。笔者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在装饰品领域自主设计方面将呈现巨大飞跃,而这些优秀的设计作品得到有效的专利保护至关重要。因此,申请人需更加充分地了解申请规范,避免产生常见错误,更加顺利地取得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任晓璐  发布时间:2017-01-11 15:02:24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协会章程- 入会指南- 团体会员入会申请表- 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宁波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甬江大道2660号,宁波新材料创新中心东区5幢34号二层 204-205室 电话:0574-87164288
Email:zscqbhxh@nbippa.com  TCP/IP备案:浙ICP备1500818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