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
注册登记在高新区内,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所涉项目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申报时间
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29日。
三、补助项目
1. 主持制(修)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浙江制造”标准、省和市地方标准的企业;参与制(修)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浙江制造”的企业;
2. 承担或联合承担国际、全国、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企业;
3. 主持承担国家、省、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
4. 主持标准化项目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的企业;
5. 首次获得质量奖、质量创新奖、提名奖的企业;
6. 导入卓越绩效模式或实施专项改进的企业;
7. 首次获得“品字标浙江制造”认证或自我声明的企业;
8. 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项目承担单位(非政府单位);
9. 首次获得各级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的企业;
10. 首次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予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企业;
11. 首次认定为浙江省、宁波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
12. 首次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包括计量校准机构);
13. 首次取得国际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
14. 首次获得“浙江制造”国际证书的企业;
15. 首次获得绿色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
16. 首次被省、市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为“绿色直播间”的企业。
四、申报程序
企业向所属街道、专业园提出申请,街道、专业园初审盖章后报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
五、申报材料
1. 《宁波高新区标准创新品牌培育引领质量强区战略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2)
2. 营业执照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附件3)
所有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提供一式两份。
六、联系方式及地址
标准化奖励和质量管理品牌提升奖励:姜珂身89288947、金伟君89288948,高新区广贤路997号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北楼811室;
守重、信用管理示范、绿色直播间部分的资质认定奖励:邵建波 89289256,高新区广贤路997号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北楼925室;
其它资质认定奖励:许式能89288951、胡楚楚89288984,高新区广贤路997号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北楼8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