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ference record
每 周 例 会 会 议 记 录
会议时间:2008年9月28日 会议地点:协会秘书处
会议主持:杨勇斌 会议记录:李威蔚
参加人员:杨勇斌、贾志丽、陈莉莉、李威蔚、王小利
会议主题:宝之艺术团、企业维权及日常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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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记录:
由于十一七天长假,导致工作会出现7天的空白,因此在假前召开例会,安排节后工作。
1、 展会:广东专博会结束,具体情况已向各相关部门做了初步汇报。要求完善展会的可行性报告,将本次展会的工作做一个初步完结。(责任人:陈莉莉,协助人:贾志丽)
2、 法律维权中心个人会员的会费通知已随简报发出,节后对该工作进行跟踪。(责任人:陈莉莉)
3、 宝之艺术团:(1)为了对宝之将来的工作做考核,对宝之的收入与支出实施记账制。(2)根据宝之半年度工作会议上提出的问题及报名事宜,在节后正式运作起来。完善报名手续,一切以填写报名表为准。(3)安排宝之艺术团下半年的活动和内部培训。(4)以企业歌的征集为切入点,对企业的相关人才和企业艺术文化方面进行调查。(责任人:王小利)
4、 讲师团培训:要求保证1-2次课/月。(责任人:李威蔚)
5、 网站:每月信息发布时间保持均匀分布。自创信息发布前先要通过审核。
6、 宣传:协会即将换届,此前先将协会两年来的工作整理写成一份材料,包括协会各个机构的工作和协会的财务状况拟一份文件。按照协会章程规定程序进行会议通报。(责任人:贾志丽)
7、 协会工作制度:加班,遵循以往例会上提到的规定做分辨,最终由秘书长确定;对于加班则做调休处理。差旅费规定如下——到省外出差、培训不算,市内不算,但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可做报销;到外地开会、会务等有差旅费。
8、 法院调查文件:与中院合作的调查文件,所有信息均反馈至协会,其他细节按照原先规定执行。(责任人:贾志丽)
9、 维权工作:协会法律维权中心受理的几起维权案件,要继续跟踪。(责任人:陈莉莉)
10、 会费:节后对于未按时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进行特殊处理,要求抓紧时间解决该问题。(责任人:陈莉莉)
11、 会员发展工作:协会的会员单位已经将近250家,为了更好的维护这些企业的利益,协会决定暂时停止会员的发展工作,一切以维权为首要任务。
12、 软科学研究:软科学研究小组的首个研究课题确定,为《宁波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专利)模版化管理示范工程》,该课题将于十月中旬正式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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