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在由武汉知识产权研究会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武汉晶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涉外专利案件专题研讨会”上发言,国知网自会议主办方现场速记摘录如下(文章标题为编者所加):
中国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是有它的政策目标的,那就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因此我们可以这么认为,武汉晶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案子从法律层面来看,好像是中国企业与外国企业的技术权益之争,但是从产业来看,我认为是一个先进的资源节约型的“海水法”与落后的资源耗费型的“石灰石法”之间的技术选择之争。我们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就要把那些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的一些先进企业的发展放在一个优先考虑和重点扶持的战略地位。
其实在这个问题上,知识产权问题的战略实施早就超越了法律的本身。首先,从国外层面来看,这是WTO成员方必须遵守的游戏规则;从国内层面来看,这是中国企业走上国际市场,形成国际核心竞争力的战略工具,因此我们应该从经济的,技术的,社会发展的层面来看待知识产权的问题。我曾经多次呼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一个是要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本身,第二个就是要建立一支以知识产权为导向的队伍。我们的教育政策,贸易政策等等都要有利于自主知识产权的形成和提升。
这个案件尽管只是在一审,恐怕说已经在相关业界,和武汉市的各个层面引起了不大不小的震动,可以说人们在关注法制环境如何,在关注司法能否公正。国家的知识产权纲要就战略的内容讲了四句话,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这四大战略有不同的表述。创造,叫做激励创造;运用叫做有效应用;管理叫做科学管理;保护叫做依法保护。
我认为依法保护,不是有些地方的法院所搞的那种适度保护,打折扣,内外有别,地方保护主义,同时也不能盲目的特别保护,外来的和尚好念经,外国的月亮比中国圆。我觉得WTO所拟定的知识产权游戏规则所奉行的是国际待遇原则,无差别最惠国待遇原则,这个原则的核心就是平等保护。在国际社会,充斥的是中国的企业侵犯外国公司的知识产权,为此前年美国把中国告上了世界贸易组织。其实,知识产权保护既存在着中国企业侵犯外国企业,同时也不可避免的涉及到外国企业侵犯中国企业。。
我认为从知识产权战略来说,它应该包括四大主体,国家,行业(产业),再就是地方,企业,就是说知识产权战略的主体分为宏观,中观和微观。那么换句话说,中央政府是宏观主体,行业和地方应该是中观主体,企业是战略的微观主体。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我认为也是知识产权的主体,所以说我们的宏观战略和围观战略,实际上是为这个企业战略提供政策指导和社会服务的。
那么从企业来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应该以国家战略为指引,与行业战略相协调,与地方战略相配合,其目标就是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我觉得武汉晶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作为一种环境工程的高科技公司,要站稳国内市场,走向国际市场,靠什么?应该靠知识产权这样一种尖刀武器,我们平常打价格战,这是常规武器,现在国际市场竞争的武器应该是专利和品牌,那么换句话说,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了东西方国家各国公司比拼竞争的主战场,所以我想企业应该把创造、形成、保护自主知识产权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一种战略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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