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8日,“宝之”文化艺术团筹备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协会秘书处顺利召开。
“宝之”文化艺术团是隶属于宁波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的文艺团体,旨在培养和发现企业中的优秀艺术人才,通过艺术文化的交流,拉近企业会员之间的关系,通过艺术表演的形式宣传知识产权知识,提升企业文化,增进国际文化交流,同时为会员单位的年庆、典礼等大型活动提供各类文艺节目及文化策划工作。
会议由协会副会长单位,宁波市江东盛丰钢塑管制造厂董事长章明伟主持,参加此次会议的还有康宁线缆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市合唱协会理事郑迅江;万里学院法学院教授、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小提琴教师易凌;宁波市合唱协会副秘书长、群星合唱团副团长柴刚;群星合唱团副团长俞耀明;中国美术家协会浙江分会会员、北仑水彩画协会副会长裴发邦;宁波市合唱协会会员、女高音独唱演员杨晓红;宁波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会员、宁波雄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形象代表史习娜;宁波市合唱协会会员、爱乐合唱团成员陈敏;宁波人民广播电台记者、宁波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常驻记者翁常春;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秘书处办公室副主任贾志丽等。
协会秘书长杨勇斌首先在会上介绍了“宝之”文化艺术团成立背景、概况和筹备现状,随后与会代表纷纷发言,就“宝之”艺术团的前景和未来发展做了热烈讨论。
代表们都表示“宝之”艺术团的创立是令人振奋的,是有切实意义的。协会能够设身处地的为企业员工的生活做考虑,为知识产权的宣传做创新,为社会文化艺术做贡献;他们也将不遗余力,一如既往的支持协会工作,共创知识产权保护的新局面。
会议当天,与会人员还就杨勇斌秘书长介绍的有关协会“保知周”大型广场演出活动筹备工作展开激烈讨论。代表们献计献策,对即将到来的演出活动感到兴奋不已。会议在一片昂扬的讨论声中划下句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