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商业秘密保护站”微信公众号发布“护航科技创新!浙江重磅发布三项商业秘密保护指引”的通讯报道。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正式发布《浙江省科研机构、高校商业秘密保护指引》,宁波市知识产权协会在起草单位中排名第一。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创新浙江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我省科研机构、高校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省市场监管局会同宁波市市场监管局积极组织开展《浙江省科研机构、高校商业秘密保护指引》的编制工作。此指引作为 2020 年印发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指引》的分指引之一,意义重大。
该指引严格按照商业秘密的 “产出—确认—管理—利用—转化—保护—维权” 逻辑顺序编写。针对科研机构和高校从项目构思、立项、实验研究到成果转化的全过程中所涉及的产品配方、工艺参数、实验方法、技术流程等核心科研成果,系统提出了覆盖全链条的商业秘密保护要求,并提供了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文本,旨在帮助我省科研机构、高校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完善科研全链条商业秘密保护措施,保护科研成果安全。
该指引起草单位:宁波市知识产权协会、浙江省律师协会竞争法专业委员会、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该指引主要起草人:俞建伟、常军帅、施军、白凤坤、姚烨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