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上存在的侵权盗版现象,是互联网时代的产物。此次百度公司进行全面整顿和清查,算是一次力度最大的行动。尽管一夜之间将3000多个文学类贴吧全部关闭的做法有矫枉过正之嫌,但相较于“听之任之”是一种进步。然而从更大范围来看,互联网上所存在的乱象,只是互联网时代亟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现状的一个缩影。在日前国家版权局公布的2015年度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中,有7起案件与互联网知识产权有关。种种迹象表明,当前知识产权保护的“主战场”已经转向互联网,回避互联网时代的传播特点来谈知识产权保护,就难免有失偏颇。
互联网在为作品的创作和传播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大大降低了非法复制、传播的成本,并且因为传播速度快、量大和网络的开放性,权利人的权益保护也面临更大的取证难度。这一背景下,加强互联网知识产权的保护,除了要提高对直接侵权者的惩戒力度,也有必要在法律层面明确作为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互联网平台方的责任。过去,谈文学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多侧重于传统的印刷、出版过程中,然而近年来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大大拓展了知识产权及侵权行为的形态与边界,给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当前,著作权法的修改值得关注,数字化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内容应更具现实针对性。也正因如此,加强互联网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要确保法律法规的完善和与时俱进,以法律制度明确规范相关各方的责任,以及赔偿、维权等问题。
互联网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另一种复杂性在于,当免费使用、共享传播成为一种习惯,加大对原创、合法权利的保护就不仅是针对具体的侵权者,更是与习惯了无偿信息和服务的网络用户间的利益冲突。在现实中,仍然有人认为知识产权保护太严与网络的开放性、共享性构成冲突。但是,即便人们习惯了信息爆炸时代的分享经济模式,也不能放弃产权明晰的原则,文学作品在网络环境下的传播更是如此。在信息时代,文字所占用的存储资源极其微小,传播起来又极其便利,但是作者创作作品耗费的精力却没有减少。就此而言,要强化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仅需要更加完备的制度和监管措施,而且需要扭转互联网免费获取作品的观念。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从知识产权法治意识、知识产权文化意识等各方面予以加强和推进。
加强互联网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必须要直面互联网时代的特点,让每一部作品的知识产权都能获得应有的尊重,拥有合法收益。只有如此,才能保护创业创新的积极性与热情,构筑一个美好的互联网时代。(朱昌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