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经过各市(区)政府自愿申报、省局择优推荐、组织专家评审等多个环节,最终确定以上11个城市为第四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据悉,自201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评选出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以来,截至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评选出四批64个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其中副省级城市14个,地级市41个,县级市9个。(丁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