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新《专利法》对法定赔偿的影响
利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裁判文书数据库检索到按照新《专利法》判决的知识产权民事胜诉案件22件,为了分析新《专利法》提高赔偿额上限对法定赔偿的影响,本研究拟对比《专利法》修改前后不同类型产业平均法定赔偿额,并借助上述实证分析结果比较预测赔偿额和实际赔偿额之间的差异。
与传统快速消费品相关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合计6起,均为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实际平均赔偿额约为1.76万元,在旧《专利法》的法定平均赔偿额3.4万元的合理范围之内。根据模型拟合结果,预测赔偿额的平均值约为1.73万元。
与传统耐用消费品相关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合计12起,实际平均赔偿额5.5万元,在旧《专利法》法定平均赔偿额7.5万元的合理范围内,而模型预测赔偿额平均值约为5.48万元,两者非常接近。其中,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件6起,实际平均赔偿额为3.83万元,模型预测赔偿额平均值为3.72万元;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4起,实际平均赔偿额为6.75万元,模型预测赔偿额平均值为5.88万元;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2起,实际平均赔偿额8万元,模型预测赔偿额平均为10万元。
与高新技术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合计4起,实际赔偿平均额为22.25万元,远高于旧《专利法》的法定平均赔偿额15万元,而模型预测赔偿平均额约为12.88万元(在15万元的合理范围之内)。
由此可见,新《专利法》实施后,传统快速消费品和耐用消费品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法定赔偿额并没有明显提升,而高新技术产品的法定赔偿有明显提升。这就意味着,法院在司法实践中会给予现代制造业、文化创意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更高强度的知识产权保护,而这些产业正是我国经济竞争力提升的关键所在。(作者:李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