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产品具有地域不可更换性,一经权威部门认定,就会产生巨大的品牌效应和经济附加值。“余姚瀑布仙茗”(茶叶)未获注册时,每公斤只卖120元,茶农人均收入不足1万元。2002年6月,“余姚瀑布仙茗”成为宁波第一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后,精品“余姚瀑布仙茗”每公斤上千元,增加集体经济收入600多万元,茶农人均收入近1.5万元。“奉化水蜜桃”成功注册后,不但每公斤售价翻了一番,而且短短数年就成功进入上海、杭州、苏州等地的高档水果市场以及大型超市。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作为助农增收的重要抓手,加强对地理标志产品的普查、挖掘和整理工作,以申报注册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的形式对地理标志产品加以保护,出台了《宁波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指导意见》,会同农业、林业、水产、畜牧等职能部门,帮助专业合作社、农户申报地理标志商标和发展品牌农业。目前,全市已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6件,数量全省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