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兴:迈出县级知识产权机构改革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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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2 14:53:42
县级行政区划设立了独立的知识产权局,培养了一批知识产权示范试点企业,出现了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的企业,而且成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近日,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在浙江长兴县采访时了解到,长兴县在浙江省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改革中率先成立县知识产权局,在知识产权支撑地方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知识产权是发展的重要资源和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中共长兴县委书记吕志良如是评价知识产权对县域发展的作用和意义。他告诉记者,近年来,长兴县在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改革的道路上阔步前进,很快解决了编制配备、办公经费、办公场地等问题,成为浙江县级知识产权改革工作的新高地。
“近年来,我们在发展县域经济、产业转型升级等工作中,越来越感觉到很多工作都需要依靠创新驱动,没有知识产权几乎是寸步难行。必须先行先试、深化改革,才能实现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这是符合中央和浙江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的。”吕志良对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有着深刻的理解。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长兴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更多地了解了基层创新工作情况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需求,并积极争取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在此基础上,迈出了浙江省县级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改革的第一步。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长兴县的知识产权工作,呈现出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健全知识产权工作网络。长兴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县12个部门参加的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不但专门设立了长兴县知识产权局,而且在各乡镇(园区)确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在重点商贸流通企业设立知识产权联络站,在科技型企业设立“首席知识产权官”,形成了县、乡镇(园区)、企业三级知识产权工作网络。
二是强化政策引导。长兴县结合浙江省县域体制改革试点,制定完善了专利工作及奖励办法等政策性文件。出台了《关于支持大众创新创业,加快重点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长兴县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梯度培育实施方案等政策举措。2015年财政投入专利专项工作资金963.4万元,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0.23%,有效推动了专利创造“数量布局、质量取胜”等一系列工作的开展。
三是重点培育各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实施苗圃企业、雏鹰企业、双高企业和领航企业等层层晋级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2015年培育企业282家,分别培育成省级、市级、县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有28家、48家、107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家。
四是大力培育知识产权人才。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工作“一企一策”,将人才工作完成情况与企业工作、知识产权工作考评实行捆绑,推动企业引进拥有知识产权的创新人才。去年以来,全县企业共引进各类创新人才、知识产权人才3000多人。
“我们拥有的发明专利能获得第十七届中国专利金奖,与长兴县政府部门的支持分不开。”长兴县的知识产权工作,为企业普遍称道。
如今,在长兴县,企业贯标、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导航等工作广泛开展,力度持续加大,超威公司、无奇涂料有限公司、东兴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等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脱颖而出,走进了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行列,成为率先“走出去”的样板。2015年全县专利申请量达到4785件,专利授权量达到3231件,在专利申请量稳定增长的前提下,发明专利申请占比持续增加,由不足20%上升到35%,发明专利授权量同比增长108.7%,创历史新高,不仅列湖州市各县区第1位,在浙江省县级市中也位居前列。在此基础上,2015年,长兴县企业产值突破1.6亿元,创下历史新高,成为浙江省县域经济的新亮点。
“应该说,是知识产权工作激活了长兴县地方经济的‘一池春水’。”吕志良表示。“我们要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继续深化知识产权领域的改革,把长兴县的知识产权工作做大做强,打造知识产权强县,以知识产权保障、支撑、引领长兴经济创新发展,在‘十三五’时期真正建成创新长兴。”吕志良信心满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