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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宁波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宁波市涉外专利维权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点击:500 2016-08-03 09:32:09

各县、市(区)科技局,“四区二岛”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专利资助及产业化管理办法》(甬科知[2014]15号)要求,为加强企、事业单位专利保护意识,鼓励我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在涉外专利纠纷中,积极应诉、主动维权,依据判决书或调解书可以确定企业维权成功或未侵犯他人专利权的,按照维权成本给予适当资助。现将2016年度宁波市涉外专利维权资助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产权清晰;
  (二)申报人必须是该专利纠纷的专利权人或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原告);
  (三)该项知识产权(专利)维权已终结,维权资料完整,终结时间在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
  (四)根据国内外判决书、仲裁裁决书或调解书可以确定企业维权成功或未侵犯他人专利权。

  二、资助费用范围
  资助范围为与案件相关的检索、咨询、律师、诉讼等费用。

  三、申报材料
  涉外专利维权资助项目申报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宁波市涉外专利维权资助申报表(见附件);
  (二)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专利权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复印件(针对专利权独占实施许可合同被许可人);
  (四)国内外专利证书全文复印件,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五)最终国内外判决书、仲裁裁决书或调解书,原告撤诉案件需提供和解协议,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六)专利维权费用清单及相关证明资料;
  (七)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申报表一式二份。 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0日。逾期申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房 民 电话:89183236
  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 赵新明 电话:27877183
  料报送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999弄B3号楼二楼(研发园区内) 
  附件:宁波市涉外专利维权资助申报表.

 

2015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