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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宁波市科技局《关于组团参加第十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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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5 13:38:37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有关高校院所,各有关部门、单位:
第十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将于2016年9月10—14日在广西南宁市举行。为加强与东盟国家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促进先进技术和适用产品的交流交易,根据科技部要求和年度工作计划,我局将组团参加第十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活动
(一)展览展示
重点展示我市和东盟国家在海洋科技、现代农业、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电子信息、国家重要装备制造等领域的先进适用技术项目。
参展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技术应用成熟,有行业应用解决方案的性价比高的项目展示;多采用一些互动,体验式的方式;在中国及其他东盟国家有较好的推广应用前景;参展项目应有中英文文字介绍及图片。
(二)对接交流
参加技术合作推介会、先进技术展、项目对接洽谈会、科技创新创业论坛、10+3青年科学家成长与合作论坛等。
二、资料下载
第十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相关信息及参展项目登记表、参展人员报名表,可从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官方网站
(
http://www.cattc.org.cn/ )或宁波科技信息网下载。
三、展会费用
1、经我局组织展示的项目,其展位、展板费用由我局承担。
2、参会人员差旅费自理。
企业参会人员由我局统一安排食宿的,集体就餐费用、每家参展单位1间住宿费由我局承担。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食宿费自理。
3、展品运输由各参展单位负责,其运输费由我局承担。
四、其他
1、请你们优先推荐近三年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市级重大科技项目等支持并取到良好绩效的单位参展,组织科技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参会洽谈。
2、优先支持高校院所参展、参会。鼓励归口部门组织相关单位与周边高校院所、龙头企业进行科技合作与交流,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3、我局委托宁波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承办组团的具体工作,不收取参展单位、参会人员费用。
4、参展参会人员可自行联系住宿或委托我局统一安排食宿。
5、参展项目及参会人员请于8月10日前反馈我局。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沈波涛、盛德清
联系电话:0574-87274111、89187179
E-mail: 13777223825@163.com
附件1.第十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参展项目登记表.docx
https://tuoaitang.oss-cn-hangzhou.aliyuncs.com/nbippa/uploadfile/2016/0715/20160715014114182.docx
附件2.第十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参展人员报名表.docx
https://tuoaitang.oss-cn-hangzhou.aliyuncs.com/nbippa/uploadfile/2016/0715/20160715014134149.docx
附件3.第4届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与创新合作大会(一轮通知).pdf
https://tuoaitang.oss-cn-hangzhou.aliyuncs.com/nbippa/uploadfile/2016/0715/20160715014239424.pdf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