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首页
协会介绍
会员风采
协会工作
业界视窗
维权援助
专题活动
联系我们
工作动态
协会开展企业走访调研活动——精准服务企业需求 助力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
关于举办2025 年社会组织法律体系与风险管理培训的通知
协会走访备案企业 精准服务为创新提速
深化服务共促发展 秘书长一行走访波宁律所
宁波市知识产权协会发挥专业优势 助力《磁性材料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与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实施
联系我们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甬江大道2660号
宁波新材料创新中心东区5幢34号二层 204-205室
电话:0574-87164288
邮编:315040
传真:0574-87164288
邮箱:
工作动态
主页
>>
协会工作
>
工作动态
> >> 声明
声明
点击:
500
2017-04-13 10:39:00
全体会员企业、各相关合作往来单位:
根据三届八次会长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培养德才兼备、符合协会发展需求的协会秘书长接班人,确保协会工作健康发展”的要求精神。对提名贾志丽同志一事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研究,认为贾志丽同志尚未具备全面领导协会秘书处工作的条件和能力。3月23日贾志丽本人申请离职,4月10日协会作出决定同意其离职请求。
为使各会员企业和相关单位对协会的服务工作不受影响,确保联系的事项或正在进行的工作能顺利延续。有关事宜请与协会秘书长直接联系对接,对此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特此申明。
杨勇斌秘书长联系电话:13905745893
办公室电话:87164289
附:
《关于同意贾志丽同志要求辞职请求的函》
宁波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