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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强化奥运知识产权保护 

编辑:  时间:2008-07-23  

 

  7月4日,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周伯华在云南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上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强化奥运知识产权保护、广告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奥运知识产权得到保护。

  周伯华强调,工商系统要严厉查处在广告中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行为、未经授权许可在广告中使用奥运标志的行为以及在广告中侵犯奥运赞助商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查处擅自发布的烟草广告及变相发布的烟草广告,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主题公益广告活动,进一步营造和谐有序的奥运广告市场环境。

  据了解,工商系统目前正以涉奥人员可能涉足的休闲购物场所为重点场所,以服装、鞋帽、电子产品、化妆品、烟酒等产品为重点检查品种,以印制品行业、仓储行业及航空、公路、铁路运输等行业为重点行业,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整治。

  同时,工商系统加强了对奥标产品的主要生产地、商品集散地、批发市场和大、中型商业销售市场的日常巡查,强化了对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

  2008上半年,北京市工商部门共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案件127件,罚没款152.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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