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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预警信息快报2021年5月10日

经贸预警信息提示

●秘鲁终止对进口服装进行保障措施调查

2021年5月7日,秘鲁国家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局倾销、补贴和非关税贸易壁垒委员会在官方日报《秘鲁人报》(El Peruano)发布第169-2021/CDB-INDECOPI号公告称,决定终止对进口服装的保障措施调查。本案涉及海关税则第61章、第62章和第63章项下共计284个税号子项的服装产品。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钢格板第二次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2021年5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钢格板(Steel Grating)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在该项裁定中,5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委员均投肯定票。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继续有效。
 

●印度尼西亚对进口瓷砖启动第一次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21年5月5日,印度尼西亚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印尼瓷砖协会(ASAKI)申请,对进口瓷砖(印度尼西亚语:barang ubin keramik)启动第一次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6907.21.91、6907.21.92、6907.21.93、6907.21.94、6907.22.91、6907.22.92、6907.22.93、6907.22.94、6907.23.91、6907.23.92、6907.23.93和 6907.23.94。本案调查期为2016年~2020年。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15日内进行应诉登记。
调查机关(印尼保障措施委员会)联系方式:
KOMITE PENGAMANAN PERDAGANGAN INDONESIA
Kementerian Perdagangan Republik Indonesia
地址:Jl. M.I. Ridwan Rais No. 5, Gedung I, Lantai 5, Jakarta 10110
电话/传真:(021) 3857758
电子邮箱:kppi@kemendag.go.id
 
企业走出去风险预警

●注意!欧盟发布木质包装材料最新进口要求

近日,欧盟官方公布发布了(EU) 2021/127号委员会实施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原产于白俄罗斯、中国、印度的用于运输特定商品的木质包装材料的进口要求及其植物卫生检疫要求。本条例现已生效,适用期为2021年3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条例还决定废除(EU) 2018/1137号实施决定。
“木质包装材料”是指包装箱、盒子、板条箱、圆筒和类似包装、货盘、箱式托盘和其他装载板、平板架套环和垫料形式的任何木质产品,无论这些产品是否实际用于运输各种物体;但不包括厚度小于等于6毫米的原木,通过胶水、加热和加压生产的或这三种方法组合生产的加工木材,以及由与托运木材相同类型和质量的木材制成的支撑托运木材的垫料。
“特定商品”是指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商品:(1)原产于白俄罗斯、中国、印度;(2)至少在首次抵达边境管制站之前,由木制包装材料支撑、保护或携带;(3)具有各自的联合命名CN编码或TARIC编码,以及在理事会条例(EEC) No 2658/87附件I中规定的相应描述。
欧盟具体要求。负责进口有关木质包装材料或知道其已到达欧盟境内的主管当局或经营者,应事先通知首次抵达的边境管制站主管当局有关木质包装材料将进口到欧盟,且有关木质包装材料需符合(EU) 2016/2031号条例第43条第(1)款(a)和(b)项的要求。
主管当局应在木质包装材料首次抵达欧盟的边境管制站或(EU) 2017/625号条例第53条第(1)款(a)项所述的控制点定期对其进行植物卫生检查,且需确定检查率,检查比率不得低于特定商品托运货物15%。
我国海关监管要求。我国海关对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实施抽查检疫,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不准出境。只有获得海关许可的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企业才能生产、并对出境货物木质包装加施IPPC标识。我国获得标识加施资格的企业已在海关总署官网上予以公布。木质包装使用企业可以从获得资质的标识加施企业购买木质包装,并要求标识加施企业提供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合格凭证。
海关提醒,进出口货物如使用木质包装,企业应掌握《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的管理》、《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等规定,知悉木质包装范围,熟悉 IPPC 标识样式。出口企业应重点关注输入国家或地区木质包装相关规定,确保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符合输入国或地区检疫要求,避免出口货物境外通关受阻。

 

●越南出口商品平均每月遭遇三起贸易救济调查

据越南《投资报》5月5日报道,近10年来,越南出口商品遭遇进口国发起的贸易救济调查逐年增多,包括反倾销、反补贴、反避税、贸易自卫等调查。2011年以前,进口国对越南累计发起47起贸易救济调查,涉及39种商品,主要集中在农林水产和纺织服装行业。2011年以来,调查案件持续上升,仅2020年就遭遇39起,平均每月超3起,涉及近60种商品。截至2020年底,越南累计遭遇201起贸易救济调查,涉及出口金额约120亿美元,数以万计的企业受到直接影响。
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表示,2020年越南遭遇的贸易救济调查是2019年两倍。今年4月,菲律宾对越南出口的水泥发起反倾销调查,美国对越南出口的蜂蜜发起反倾销调查。目前看,今年针对越南的贸易救济调查将继续增多,但更需关注的是,以前只有美国在同一案件中同时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现在印度、加拿大、澳大利亚也对越南发起“双反”调查,给相关部门和企业造成很大压力。

 

●稳中向好!我国前4月进出口同比增长28.5%

新华社北京5月7日电,海关总署7日发布统计数据,今年前4个月,我国贸易货物进出口总值11.62万亿元,同比增长28.5%,比2019年同期增长21.8%。我国外贸继一季度同比增长29.2%实现“开门红”后,延续了稳中加固、稳中向好的态势。
数据显示,前4个月,我国出口6.32万亿元,同比增长33.8%,比2019年同期增长24.8%;进口5.3万亿元,同比增长22.7%,比2019年同期增长18.4%;贸易顺差1.02万亿元,同比增加149.7%。
从4月当月看,我国进出口总值3.15万亿元,同比增长26.6%,环比增长4.2%,比2019年同期增长25.2%。其中,出口1.71万亿元,同比增长22.2%,环比增长10.1%,比2019年同期增长31.6%;进口1.44万亿元,同比增长32.2%,环比下降2.2%,比2019年同期增长18.4%;贸易顺差2765亿元,同比减少12.4%。
数据显示,前4个月,我国一般贸易进出口7.16万亿元,同比增长32.3%,占我国外贸总值的61.6%,比去年同期提升1.8个百分点。此外,我国以保税物流方式进出口1.41万亿元,同比增长29.2%。
民营企业表现依然亮眼,进出口持续增长。前4个月,民营企业进出口5.48万亿元,增长40.8%,占我国外贸总值的47.2%,比去年同期提升4.1个百分点。
从贸易伙伴来看,东盟、欧盟、美国和日本是我国前四大贸易伙伴,前4个月分别进出口1.72万亿元、1.63万亿元、1.44万亿元和7706.4亿元,分别增长27.6%、32.1%、50.3%和16.2%。
值得一提的是,同期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计进出口3.43万亿元,增长24.8%。其中,出口1.95万亿元,增长29.5%;进口1.48万亿元,增长19.3%。
数据还显示,前4个月,我国出口机电产品3.79万亿元,增长36.3%,占出口总值的59.9%。同期我国防疫物资出口保持增长,包括口罩在内的纺织品出口增长9.5%。
进口方面,同期我国主要大宗商品进口量增加。其中,进口铁矿砂3.82亿吨,增加6.7%;原油1.8亿吨,增加7.2%;天然气3945.9万吨,增加22.4%;大豆2862.7万吨,增加16.8%;钢材489.1万吨,增加16.9%。
 
信息来源:商务部、中国新闻网、12360海关热线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24 14: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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