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研、知、金、服
专利创新大赛
为鼓励发明创造,激发创新活力,引导科技创新与专利成果转化,促进 “产、学、研、知、金、服”等创新要素融合发展,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市场监管局正式启动第二届宁波市专利创新大赛,报名信息具体请看↓
奖项设置
大赛设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和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
1
专利
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审产生,金奖不超过8项,银奖不超过12项,优秀奖不超过40项。
2
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审产生,金奖不超过5项,银奖不超过10项,优秀奖不超过25项。
参赛条件
1
所有参赛项目的专利权人必须是该项目的第一专利权人,且专利权人地址位于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有效中国专利。
2
专利授权公告日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含12月31日)。
3
一件专利作为一个独立项目申报。
4
同一专利权人参赛项目不超过2项;在甬市属以上高校院所每个单位参赛项目总数不超过5项。
5
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备案证明(网址 https://www.zlcp.org.cn/)。
6
有意向金奖和银奖的参赛项目,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
7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专利不得申报参赛:
01
未解密的国防专利或保密专利。
02
权利人为各级政府部门的专利。
03
公职人员作为专利权人或发明人、设计人的专利。
04
已在往届宁波市高价值专利大赛及发明创新大赛获奖的专利,以及获得历届浙江省及国家专利奖(或同类奖项)的专利。
05
有专利纠纷尚无最后结果的专利。
06
有其他权属不确定情形的专利。
参赛程序
网上申报
01
登录宁波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www.nbippc.cn)(点击“知产管理”“知识产权项目申报”栏目)进行网上申报(所有申报单位需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实名认证),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要求上传系统的电子文档必须清晰且易于阅读;
01
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市属以上高校院所,对本区域、本单位项目初审后择优推荐上报;
01
经受理部门审查合格给予统一受理编号后,生成合规的项目申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再进入评审程序,也不予回退。
2
纸质报送
纸质申报材料要求一式一份,按顺序胶装成册(除了申报书、共有专利权人委托书、信用承诺书须盖章原件,其他材料均可为复印件,要求同申报系统上传内容一致),由所在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市属以上高校院所盖章后汇总统一报送。内容包括:
01
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书(分发明实用、外观两类)纸质打印件。
0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
03
专利权人信用承诺书原件。
04
共有权利人委托书原件(适用于多个专利权人情况)。
05
专利权利权属变更的备案证明(可选)。
06
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07
专利相关产品材料(图片应大于2M)。
08
其他材料:
(1)产品批量生产销售的应附代表性合同、发票等佐证材料。
(2)填报专利许可、出资、融资数据的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发票、国知局备案或登记证明、股权证明、银行融资证明等相关文件。
(3)国家法律法规或行业要求的有关审批文件。
(4)对于曾经发生纠纷的专利,应上传最后判决(裁定、处理)法律文件。
(5)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3
审核
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后入围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入围项目组织进行金奖答辩、银奖复审。
4
公示
拟获优秀以上项目进行公示,公示后正式发文。
5
择优推荐
荣获金奖银奖的项目择优推荐参加中国专利奖的申报。
申报时间及受理地址
1
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开始时间
2023年3月20日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2023年4月20日
书面材料截止时间
2023年4月30日
2
书面申报材料受理地址
宁波知识产权大厦一楼11号受理窗口(宁波市高新区甬江大道2660号新材料城A5幢)。
联系方式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89189795
宁波知识产权大厦一楼11号受理窗口
联系电话:87978982、87976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