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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寻找2021年宁波市 “最美科技追梦人”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委宣传部、科协,市级学(协)会、高校科协、科研院所科协,市属企事业单位科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庆祝建党100周年,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决定组织开展寻找2021年宁波市“最美科技追梦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寻找宁波市“最美科技追梦人”活动,旨在通过层层发动,宣传推介一批在科技战线特别是科技基层一线涌现出来的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体现时代精神风貌的科技工作者先进典型,在我市科技战线掀起“推荐身边榜样、学习榜样事迹、践行榜样精神”的热潮,进一步弘扬“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科学家精神,激发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的热情,坚决扛起锻造硬核力量、唱好“双城记”、当好模范生的使命担当,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全力以赴推动“十四五”发展迈好第一步,见到新气象,以优异成绩献礼建党100周年。 二、实施步骤 (一)全面发动(2021年3月) 各单位结合实际,层层发动,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深入挖掘、大力推荐、广泛宣传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的闪光点和感人故事,特别是长期扎根基层一线、默默奉献的科技工作者群体的故事。 (二)推荐上报(2021年4月) 各单位严格把关,好中选优,遴选出事迹突出、群众评价高、带动作用显著的先进典型,向市科协报送推荐人选和相关材料。市科协对推荐上报的宁波市“最美科技追梦人”候选人进行汇总梳理,组织专家评审并向省科协推荐。 (三)集中宣传(2021年5月) 联系协调市内外相关媒体,对宁波市“最美科技追梦人”候选人进行采访,在《宁波日报》、甬派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同时配合省科协对推荐的优秀人选进行重点采访和集中宣传报道。 (四)评选审定(2021年5月) 2021年4月底前,组织各相关单位、专家评审产生30名左右宁波市“最美科技追梦人”名单,其中10名为十佳宁波市“最美科技追梦人”,经各相关推荐单位公示,由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审定后予以公布。 三、推荐范围、条件 (一)推荐范围 在科学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决策咨询、科学知识普及,以及基层科技服务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社会公认度高的科技工作者均可作为宁波市“最美科技追梦人”的推荐人选。 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基层科协组织专职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中主要从事行政与管理工作的人员不作为推荐范围。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自觉维护科技工作者形象。 3.牢记使命责任,创新报国,能切实担负起支撑科技创新的第一资源作用,创新性解决科技难题。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敬业奉献、自强不息。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5.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学领域第一线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6.无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三)推荐原则 寻找宁波市“最美科技追梦人”活动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好中选优的原则。推荐过程中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充分听取科技工作者所在的地域、工作单位及群众的意见,达到鼓励先进,带动全体的目的。重点把握好国家与个人的关系、把握好团队与个人的关系、把握好“物”与“人”的关系、把握好“大”和“小”的关系。各级要严格把关,避免出现政治倾向性问题、经济问题等。 四、推荐方式 1.各区县(市)科协(含宁波保税区、杭州湾新区、国家高新区科协)推荐一般不少于2人,市级学(协)会、高校科协、科研院所科协、市属企事业单位科协、院士专家工作站、学会服务站推荐一般不少于1人。 2.各单位组织被推荐人填写《宁波市“最美科技追梦人”推荐表》(附件1),所有被推荐人经推荐单位审核后,汇总填写《宁波市“最美科技追梦人”汇总表》(附件2),两个表格打包报送至市科协(推荐材料不需报送纸质版,请提供Word版)。 3.宣传事迹材料需另报送电子版至市科协。材料内容要有生动事例,适用于新闻宣传,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请提供一张宽高5:3比例横屏拍摄的工作照片,原图,像素1M以上,保证清晰度。 4.推荐截止时间:2021年4月30日。 请联系秘书处0574-87164289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20 16: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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